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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缠不放手 男子咬伤前女友监四周

前女友嫁人后仍不愿放手,49岁德士司机等前女友下班,怎料遭冷待后暴怒,咬伤对方的脸颊,被判坐牢4周。

被告是49岁的白布特,案发时是一名德士司机。他一共面对6项控状,包括触犯防止骚扰法令、不诚实盗用财物、蓄意伤人等控状,控方以其中3项提控,其余的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受害人是一名35岁女子,也是被告的前女友。

案情显示,2018年9月6日凌晨3时15分许,受害人下班后,发现被告在外等她。随后,被告上前质问受害人为何没办法联系她。受害人不理会,表示要搭德士回家。被告却要受害人乘坐他的车,否则就不会让她回家。

受害人拒绝后,被告不但抓她的下巴和脖子,拉她的包包,还咬伤她的左脸颊。被告还把受害人推到墙上,扬言要打她。

受害人吓得向丈夫求助,受害人丈夫报警指被告要殴打妻子。他和妻子为了避开被告,躲在黄埔一带的超市内。

另一起事件发生在前年9月25日晚上,受害人是一名41岁的德士司机。事发时,被告和受害人发生争执,被告要受害人和他到婚姻注册局停车场谈判。受害人抵达后,被告下车对他爆粗口,让受害人受到惊吓。

另外,2019年晚上7时35分许,被告载客到酒店,在走道上捡到乘客的钱包却占为己有,过程遭电眼拍下。

控方表示,被告从1993年开始犯罪,前科累累。被告也咬伤女受害人的脸部,事后没赔偿,促法官判他坐牢和罚款。

被告在庭上表示,没钱缴付罚款,希望能以坐牢取代。法官最后判他坐牢4周。(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