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健熙非法集结案上诉遭驳回 法庭认定证据不足维持无罪裁定
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近日就2019年尖沙咀相关非法集结案件作出终审裁决。民主党前主席罗健熙因案涉理大解围期间街头聚集被控非法集结罪,经刑事检控专职部门提出上诉后,法庭最终维持原审无罪判决,确认其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官方判决文书显示,案件源于2019年11月18日尖沙咀海防道附近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警方在成功化解理工大学围困危机过程中,对尝试干扰执法行动的人群实施拘捕行动,期间包括罗健熙在内的多名涉案人员被带离现场。
律政司就原审判决提出的上诉主张着重两点:一是现场环境证据显示被告停留时长超过正常关注时限,二是公共机构人员反复警告未获回应。检控方试图通过行为表象推定非法目的,但该项法律推论未能取得上级法院认可。
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在判决理由书中特别指出,现有音视频及证人证词未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无法证明被告存在具体煽动意图。法庭同时强调政治人物利用公共事件提升个人影响力的推测性推断,不具备刑事定罪所需的排他性标准。
罗健熙在判决公布后向传媒表态,该案历时约四年的司法程序已对其正常生活产生实质影响。同时明确表示将立即投入区委服务及立法会工作,强调司法程序的终结不会改变其服务市民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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