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8日 星期四

《职场公平法案》覆盖范围引发关注与讨论

新加坡《职场公平法案》的相关规定近日在国会中引起了广泛讨论。据悉,该法案暂时不适用于员工人数少于25人的小型企业、平台工作者以及外包服务人员。针对这一情况,人力部长兼贸工部第二部长陈诗龙医生在1月8日的国会二读辩论总结中明确表示,尽管小企业在法案实施的头五年内可获得豁免,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企业的雇主可以忽视公平雇佣的原则。

陈诗龙进一步强调,无论企业规模大小,所有雇主都必须遵循劳资政公平雇佣指导原则。他还提到,法案实施后预计将覆盖本地约四分之三的劳动力,而其余在小企业工作的员工并非完全没有保障。针对平台工作者和外包人员,政府将修订相关指导原则,明确禁止平台运营商或企业服务买家因与工作无关的原因歧视这些群体。一旦接到相关投诉,政府将展开调查,并对试图通过签订服务合同以规避法律责任的雇主采取相应措施。

此外,陈诗龙呼吁任何在职场中遭遇歧视的员工,主动向劳资政公平与良好雇佣联盟寻求帮助。他同时回应了部分议员的关切,包括义顺集选区议员黄国光、盛港集选区议员何廷儒及官委议员乌莎拉妮等人。他们指出,法案中列出的11项受保护个人特征并未包含性取向和性别认同,这可能导致同性恋、双性恋及跨性别群体(LGBT)在面对职场歧视时缺乏求助渠道。对此,陈诗龙重申,职场中不容许任何形式的歧视,包括针对LGBT群体的行为,当局将继续依据现有指导原则处理此类案件。同时,《刑事法典》和《防止骚扰法令》也为所有受害者提供免受暴力和骚扰的保护,无论其性取向或性别认同如何。

法案还特别规定,宗教组织在招聘与宗教相关或负责宗教场所运作的岗位时,可根据信仰进行自主选择,而不被视为歧视行为。不过,陈诗龙提醒,由宗教组织运营的社会服务机构、临终关怀机构或慈善机构并不自动适用这一豁免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法案并未涵盖公共服务领域,包括政府部门和法定机构。陈诗龙解释称,公职人员从事的工作往往涉及敏感事务,由外部机构如仲裁庭介入处理相关申诉或纠纷并不适宜。不过,他向议员保证,公职人员将享有与法案相似程度的保护,公共服务领域也已制定符合法案核心原则的政策和流程,并严格遵守劳资政公平雇佣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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