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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男子非法使用他人资料领取免费口罩,坐牢8个多月罚3000新

非法使用384人的身份证资料

盗取207可重复使用口罩

总值达到2049.30新币

新加坡32岁的男子

坐牢七个月又六周罚款3000新币

被告在案发时在职总平价(NTUC Fairprice)超市负责接触者追踪(contact tracer)的工作。

曾是公司的招聘员,手机里非法存有384名求职者的资料。

被告称当时听见有“声音”指使他这么做。盗领口罩不是为了赚钱,而是出于“兴趣”收在家里!你们信吗?

据新加坡法令,保留非法取得的个人资料罪名一旦成立,则面对最长三年监禁,或最高1万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资料参考 /联合早报,8视界,网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