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研议扩大先进半导体对大陆出口管制
台湾经济部说,正研议扩大先进半导体出口管制范围。台湾立法院经济委员会星期一(11月2日)将召开《贸易法》修正草案公听会,讨论相关提案。
提案主张增订《贸易法》第13条之二,将特定集成电路、半导体晶圆关键材料、零组件及制造设备纳入管制,未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得出口至中国大陆。违规者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新台币500万至1000万元罚款;通过第三地转运或转售,最终将受管制产品输往大陆,也适用相同刑罚。
台湾经济部国际贸易署回应,现行《贸易法》已授权主管机关公告出口管制清单及地区,经济部正依相关法律研议扩大先进半导体管制范围,并尊重立法院修法。台湾经济部长龚明鑫今年7月曾说,有必要全面检讨半导体制造设备对陆出口限制,但扩大管制涉及产业权益,仍须跨部门评估。
刘孟俊认为,修法旨在回应美国对中国大陆科技出口管制的关切,也是台湾与盟友合作战略的一环。他指出,半导体产业布局全球化,管制措施执行上仍有局限,新增项目可能主要针对高端晶片及特定用途,而非全面禁止晶片出口大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