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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霾治理须柔中带刚,追究企业责任

源自印尼烧芭的区域烟霾长期影响民众健康与日常生活。国务资政兼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及内政部长尚穆根10月19日表示,政府必要时准备紧急修法或制定新法;若企业拒绝配合,将动用法律和监管手段,影响企业盈利、融资渠道及投资者评价。

烟霾问题延续数十年,成因复杂,涉及当地传统烧芭、厄尔尼诺等气候变化,以及企业经营模式和利益链条。尽管问题影响跨境,各国仍须尊重印尼主权;公开施压未必能改善情况,治理成效应以实际效果衡量。

国家环境局已根据《跨境烟霾污染法令》,向七家在新加坡上市的农业公司发出通知书,并向另外三家在印尼运营的公司发出预防措施通知书,要求扑灭森林和泥炭地火灾、防止蔓延。新加坡交易所也向前述七家公司提出质询,了解其业务与烟霾的可能关联。

尚穆根指出,企业不能借不同公司架构逃避责任,也不能以违规行为发生在印尼为由免除在新加坡应负的责任。政府还可能要求银行评估相关贷款的环境和法律风险,并调查涉事企业是否仍符合领取政府津贴或奖励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