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2日 星期一

槟城71岁男子涉嫌在商场厕所强奸雇主18岁女儿

马来西亚槟城一名71岁餐饮店员工涉嫌强奸并性侵雇主18岁女儿,10月6日在槟城地方法庭被控。案件据称发生于10月1日下午4时30分,地点是乔治市一间购物商场二楼的男厕。

被告朱亚成(音译)否认控罪,并要求审讯。第一项控罪指他涉嫌强奸受害者;根据《刑事法典》第376(1)条,罪成最高可判监禁20年及鞭刑。

第二项控罪援引《刑事法典》第377C条,指被告涉嫌对受害者实施性侵。案发后,他据称给受害者现金,随后带她到其父亲经营的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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