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月12日 星期六

前《新加坡偶像》评委林志强上诉性骚扰定罪及13个月监禁

前《新加坡偶像》评委林志强于2026年9月11日在高等法院就性骚扰定罪及13个月监禁刑罚提出上诉。

这名62岁男子因在Hype Records办公室猥亵一名25岁女子,被国家法院裁定一项猥亵罪名成立。上诉方称,受害女子虚构了相关说法,法庭应仔细审查她的证词。

法官胡晓鹏保留判决,并将在日后作出决定。林志强此前也曾被控在2012年向另一名女子发表带有性意味的言论,但于2024年12月11日获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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