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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机场枪击案嫌犯认罪判六年 犯七罪涉非法持枪爆裂物

案发于2024年4月的吉隆坡国际机场枪击事件,涉案旅行社经理哈菲祖最终认罪并获刑六年。警方调查显示,该38岁男子涉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使用伪造车牌及多重身份证明等七项刑事指控,并于案发次日在哥打峇鲁医院停车场被捕。

法院文件显示,哈菲祖在案发日凌晨1点20分于机场入境大厅投掷爆竹后,持格洛克19手枪向怀孕两个月的妻子法拉连续射击,未击中目标但导致其随行安保人员莫哈末诺哈迪身负重伤。事件引发机场紧急疏散及反恐单位介入调查。

在哥打峇鲁地庭审理过程中,被告最初提出不认罪抗辩,直至上周庭审阶段突然改变立场。裁判官祖基菲里综合各项罪名后裁定:非法持枪罪执行六年监禁,其他六项罪名同步执行刑期累计六年的刑罚,并合并实施六下鞭刑。

具体量刑披露:涉案GLOCK 19手枪保有行为违反军火管理法,三项军火相关指控共判处刑期九年,三张假身份证各判半年,假车牌使用量刑一年。特别法庭强调,所有军火罪的监禁从犯罪嫌疑人被捕当日起(2024年4月15日)执行,并指出该案暴露出民用场所枪械管控漏洞。

国家刑事检控部门特别检察官阿末法依兹强调,涉及军火犯罪需从严量刑以儆效尤。记录显示被告已有四项违法犯罪前科,案件细节的披露引发了本地社会对身份文件监管及公共安全的广泛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