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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公务人员具结不得持大陆证件引争议

台湾铨叙部近日依陆委会要求,更新公务人员身份规范流程。据2月27日联合报披露,该部门已发函全台各公家机关,要求公务人员新增具结条款,确认未曾在中国大陆设立户籍、领取身份证或护照。

此项调整源于2月26日ETtoday新闻云报道揭露的行政通函。文件显示该部门要求所属人员两周内完成切结程序,特别将定居证、居住证纳入审查范围,形成相较现有法规更严格的约束体系。根据考试院官网说明,铨叙部作为台湾公务体系的核心管理部门,负责公务人员任免、考绩、保险、退休等全流程管理。

具结要求引发法律争议,有相关人士指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原文仅约束大陆户籍及护照使用,如今扩大至身份证、居住证等,实质构成条例适用范围的行政性扩张。该条款若被严格执行,涉事公务人员将依法丧失公职资格。

铨叙部在2月26日辩护其举措时表示,相关行政命令完全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现行规定和陆委会正式函件办理。部门强调2024年2月已获陆委会明确解释,持有大陆相关证件者依条例即丧失任职资格,因此此次规范升级是基于既有法律框架的程序性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