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因元朗暴动事件被判37个月 同案六人刑期同步公布
2025年2月27日,香港区域法院对2019年7月反修例运动期间的元朗站暴动案件作出判决,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因参与暴动被判处37个月监禁,其中三个月刑期与此前初选案判决同期执行。其他六名涉案男子分别获刑25至31个月。
根据公开信息,本案七名被告包括林卓廷(45岁)、庾家豪(35岁)、陈永晞(37岁)、叶鑫升(31岁)、邝浩林(26岁)、尹仲明(48岁)及杨朗(26岁)。法院确认七人于2019年7月21日在港铁元朗站大堂区域,与其他不明身份人士共同参与非法集结并引发暴力冲突。
案件涉及的元朗暴力事件当日,一群身着白衣的市民在地铁站内袭击公共设施及乘客。多名被指涉事的白衣人后续被分批起诉,其中首批八人案件经上诉重审后,七人最终获刑3.5年至7年不等,另有一人因证据不足被撤罪。第二批涉案的六人中,四人认罪后获刑4年7个月至5年3个月,两人经审讯后被判处4年1个月徒刑。
法庭调查显示,林卓廷等人事发时在元朗站入闸区与白衣人士发生言语冲突,并存在投掷垃圾桶盖等挑衅行为。目前林卓廷仍因2021年审结的初选案在服刑中,本次判决将通过分期执行方式合并执行其剩余刑期。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