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换妻强奸案唯一不认罪共犯上诉被驳回
新加坡一起涉及多个家庭的性侵案件近日在司法系统引发关注。法院对七名涉案被告中唯一提出上诉的醉高检察院裁决显示,由华族男子组成的犯罪网络在2010年至2018年间实施的非礼行为已形成完整证据链,上诉方主张的“婚外情报复说”未能推翻核心事实。
该案最早由被告人J(化名)主导的集体性侵模式浮出水面,其中包括对妻子的药物迷奸及多人参与的侵害行为。根据原始判决记录,被告O(金融业从业者,时年45岁)拒绝承认共同预谋,但在主审法官综合短信记录、作案时间及其他共犯证词后,认定其构成共犯关系。
上诉阶段,辩护律师重点强调:1)实际见面时间为2010年而非检方指控日期;2)O前往J住所系为婚外情对质。然而代表法庭的三司经审查指出,在J妻真实婚内出轨事实已成立的前提下,本案关键不在于单次会晤目的,而在于双方就集体性犯罪存在明确合意。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特别对所有当事人实施编号保护制度(字母代号J-P),受害者年龄跨度为42至50岁,犯罪持续时间长达八年。三司最终支持初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推定:即使存在婚外情纠纷,O与J之间的犯罪交流内容与实际实施行为具有高度一致性。
本案作为近年来同类犯罪中量刑最重的案件之一(13年监禁+12鞭刑),再次明确了新加坡司法系统对涉及药物、合谋等加重情节性侵犯罪的严惩立场。
完整案件分析详见《新明日报》2025年2月28日法律版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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