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军校霸凌案被告改判误杀 18年刑期替代死刑
马来西亚联邦法院近日对震惊全国的军校霸凌致死案作出改判:六名被告的死刑判决被撤销,转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18年监禁。该案发生于2017年国防大学宿舍,受害人祖法汉胸部、四肢等多处发现蒸汽熨斗灼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三司法官在裁决时强调,检方提供的法医鉴定存在关键矛盾,尤其是沙登医院专家沙曼的证词未能证明伤势与死亡的直接因果关系。同时考虑祖法汉系在事件发生十日后去世,依据《刑事法典》第204(a)条文推定被告应承担非蓄意致人死亡责任。
此案经历三次司法裁定:2021年吉隆坡高庭首次定罪误杀,2023年上诉庭改判死刑,联邦法院最新裁决恢复初审判决。现年29岁的六名被告(阿克马祖海里、阿兹曼乌丁等)自2017年拘押起算刑期,实际服刑已近七年。
案件源于祖法汉被指控盗窃笔记本电脑遭群体报复。尽管检方始终坚持谋杀指控,但联邦法院终审认定综合证据链不足以支持一级谋杀定罪。该案曾引发马来西亚政要及王室对军校教育体系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