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01日 星期一

中国新规强化反外国制裁法执行措施

中国政府近日发布新规,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明确对反制裁对象的财产查封和冻结范围,涵盖现金、股票、知识产权等多类资产。这一规定由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并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据新华社和中新社3月24日的报道,《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共包含22条内容,重点围绕反制措施的具体化、执行程序的细化、部门间协作的加强以及措施落实的强化展开。

在反制措施的完善上,新规详细列举了可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票据、有价证券、股权、基金份额、应收账款以及知识产权等。同时,新规还界定了禁止或限制的相关活动范围,涉及教育、科技、法律服务、经贸、文化、旅游、卫生、环保及体育等多个领域。

此外,新规进一步明确了其他必要反制手段,例如限制或禁止与中国相关的进出口业务、境内投资,限制相关物项出口或数据和个人信息提供,甚至可能取消或限制相关人员在华工作许可、停留或居留资格,并可施以罚款等处罚。

在执行力度上,若有关单位或个人未依法落实反制措施,国务院相关部门有权要求整改,并可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货物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等活动,甚至禁止其出境或在华停留。同时,被采取反制措施的对象在纠正行为并消除影响后,可申请暂停、调整或撤销相关反制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反外国制裁法》自2021年6月通过以来,针对参与制定或实施歧视性措施的个人和组织,中国政府可将其列入反制清单。近年来,面对西方国家在贸易和投资方面的限制,中国通过征收反制关税、限制稀土等资源出口以及对外国企业进行调查等方式予以回应。

根据路透社的报道,美国自今年2月起对中国商品加征20%关税,并可能在4月初继续提高税率。作为应对,反外国制裁法成为中国维护自身发展权益、抵御外国政府不当干预的重要法律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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