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06日 星期六

38岁男子袭警被捕:为何会被控上庭?

一名38岁男子因与他人发生冲突,并在警方介入时袭击警员而被捕。据了解,事件发生在3月24日凌晨,地点位于兀兰冠军大道第569A座组屋。警方在接到纠纷报案后迅速赶到现场,不料该男子突然冲向一名警员,并在被捕过程中用头部撞击警员面部,导致对方受轻伤。

受伤警员在清醒状态下被送往医院救治,幸好伤势不重,事后已出院。警方表示,事件发生于凌晨4时10分左右,而袭击行为具体时间在4时15分至45分之间。目前,警方未透露该男子与何人发生纠纷的具体细节。

这名男子名为法勿兹,已于3月25日被控上法庭,面对的指控是蓄意伤人以及妨碍公务员执行职务。案件定于4月21日再次过堂,以便警方完成相关调查工作。在庭审期间,被告获准以1万5000元保释金暂时获释。

根据新加坡刑事法典第332节的规定,若蓄意伤人并阻止公务员履职的罪名成立,罪犯可能面临最高七年的监禁,同时可能被处以罚款或鞭刑。警方也在事后发表声明,强烈表示不会容忍任何针对执行公务人员的暴力行为,并会对违法者采取果断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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