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男子因婚外情纠纷持刀伤人被判刑超13年
一名64岁的男子王英修因不接受前女友提出分手并开始新恋情,潜伏在前女友住处附近,用刀刺伤其新伴侣意图致命,并对手阻拦的前女友施以暴力,最终被高等法院判处13年8个月的监禁。
此前,王英修在法庭上承认了一项企图谋杀罪和一项故意伤害罪,另外三项相关指控也被纳入法官的量刑考量之中。判决于3月27日星期四做出。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控方指出王英修案发时患有的适应障碍症并不构成其犯罪的主要原因,但王英修对此提出异议。为此,控辩双方在认罪后各自请来精神科专家作证,供法官最终裁定。
高等法院法官蒋诗琦在宣判时表示,尽管她认可辩方专家的观点,即适应障碍症对王英修的犯罪行为有重要影响,但由于他仍能保持理智并清楚自身行为的严重后果,因此在量刑时仅给予了有限的从轻考量。
法官同时综合了多项因素进行判决,包括王英修再犯可能性较低,以及他自愿赔偿男性受害人2000元的行为。然而,鉴于受害人伤势严重、案发时王英修处于醉酒状态、事后丢弃凶器,以及案件发生在组屋底层引发公众不安等情况,法官认为控辩双方提出的刑期建议过轻,最终决定判处更长的刑期。
据悉,控方最初建议的刑期为10年8周至12年10周,而辩方则希望法官判处7至8年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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