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07日 星期日

男子性侵13岁继女半年被判25年监禁及鞭刑

一名30岁男子在妻子外出工作期间,多次对年仅13岁的继女实施性侵,持续长达半年之久。受害少女最终向同学和老师倾诉此事,案件得以曝光,男子被捕并于近期受到法律制裁,被判处25年监禁及24下鞭刑。

此案于2024年9月在高等法庭开审,被告面临八项性侵和强奸相关指控。尽管他否认所有罪名,法庭最终认定其中七项罪名成立,仅一项强奸指控因证据不足未予定罪。3月28日,高庭正式宣布判决结果。

据庭审披露,被告与一名比他年长13岁的女子于2020年结婚,成为受害少女的继父。案发时为2021年3月至9月,受害人年龄仅13至14岁。被告与妻子、继女共同居住在一房式组屋内,妻子因在医院工作经常不在家,家中常仅剩被告与继女。被告便趁此机会对继女多次实施侵害。出于保护受害人隐私的考虑,法庭禁止媒体披露可能暴露少女身份的相关信息,包括被告姓名。

受害少女在遭受侵害约半年后,终于鼓起勇气向同学吐露心声,并通过老师寻求帮助。学校随后联系儿童保护服务处,少女被送往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医院则向警方报案。在法庭陈词中,控方强调受害人当时只是个渴望父爱的孩子,却被被告出于私欲反复伤害。少女在报案后饱受心理创伤,常常因回忆起经历而哭泣,甚至曾因极度抑郁用口罩铁丝自残。她还因揭露真相遭到母亲责备,目前已被安置在孤儿院。

在审讯中,被告坚称所有指控均为虚构,辩称继女因他没收其手机和电视遥控器以阻止她追星而心生怨恨,编造事实进行报复。他还声称自己在录供时受到调查员的压迫,并且翻译人员未尽职责,甚至提出引导性问题。然而,高庭法官蒋诗琦认为被告的辩解缺乏可信度,其对继女捏造事实的指控毫无依据。法官还指出,被告在供词中描述的细节清晰,显然是基于亲身经历而非他人引导。此外,控方提及被告在案发后毫无悔意,不仅拒绝认错,反而污蔑受害人及多名警员,请求法庭判处其28至31年监禁及24下鞭刑。

最终,法官判决被告监禁25年并处以24下鞭刑,理由是他背叛了继女的信任,侵害年幼无辜的孩子,且对警方作出虚假指控,毫无悔改之心。被告的辩护律师表示,当事人计划就定罪及量刑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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