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和港口交易审查:为何涉及国家安全与数据风险?
近期,香港长和集团拟将包括巴拿马在内的43个港口运营权出售给美国贝莱德领衔的财团,这一交易引发广泛关注。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明确表示,将依法对该交易展开审查,旨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与社会公共利益。
据总局官网信息,反垄断二司负责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审查。上周五(3月28日),相关负责人对此交易作出回应,确认审查工作将严格依规进行。
亲北京港媒《大公报》于3月31日报道,专家对此审查的依据和意义进行了深入解读。北京汉坤律师事务所合规专家解石坡表示,根据2007年颁布的《中国反垄断法》,如果参与交易的经营者中至少两方在中国境内的上一会计年度营业额超过8亿元人民币(约1.48亿新元),且各方中国境内营业额总和超过40亿元或全球营业额超过120亿元,则必须在交易前进行反垄断申报,待批准后方可执行。即使未达到上述标准,但交易可能对市场竞争造成限制或排除效应,总局仍有权要求申报。
解石坡进一步指出,尽管此次交易涉及的港口不在中国境内,但如果其服务涉及中国客户或船只,相关营业额仍可计入中国境内。因此,只要目标公司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超过8亿元,申报义务就不可回避。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苟博程则强调,此次审查体现了中国反垄断法的域外管辖原则。根据法律规定,若境外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不利影响,中国有权进行管辖。虽然交易涉及海外港口,但通过国际航运产业链,可能影响中国船企的运营成本及供应链稳定,因此适用域外管辖。
更值得注意的是,苟博程表示,审查不仅基于反垄断法,还可能结合《国家安全法》和《数据安全法》,对港口系统的数据安全风险进行评估,以防范地缘政治博弈对航运安全的潜在威胁。
此外,长和集团此次交易自本月初公布以来,引发了北京方面的强烈反应。中国官媒央视旗下新媒体‘玉渊谭天’于3月29日发文称,在地缘政治日益紧张的背景下,出售港口资产无异于将战略资源拱手让人。尽管该文章在其微博账号上已不可见,但内容仍可在部分网络平台及《北京日报》客户端等媒体查询到。路透社对此评论称,无论文章消失原因如何,均显示出中国对该交易的反对声浪不断增强。
受相关消息影响,长和股价在3月31日开盘后一度下跌4.5%。截至当日上午11时30分,跌幅收窄至3.1%,股价报43.75港元(约7.55新元)。路透社此前援引消息人士称,由于‘显而易见的原因’,长和与贝莱德的协议签署可能无法按原计划于4月2日进行,但这并不意味着交易已彻底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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