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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星邮轮港口经理受贿5万余元被判监10周

一名曾担任丽星邮轮港口经理的男子因涉嫌收受贿赂,于4月1日星期二上午被法庭判处10周监禁,并需缴纳5万5470元罚款,以归还非法所得。这名57岁的被告名叫阿莫萨布里,他在案件审理中承认了一项违反防止贪污法令的指控,其余两项指控则被法官纳入判决考量。

据调查,事件涉及丽星邮轮港口运营副总裁洪业文(52岁)及其孪生兄弟洪业志。洪业文是被告的上司,而洪业志则在一家名为Handling System Co的公司担任运营经理,主要负责码头装卸业务。为了争取与丽星邮轮的合作,洪业志所在公司的老板曾承诺,若生意达成,将给予洪业文及被告一定的“好处”。

贪污调查局的调查显示,在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期间,洪业志向洪业文行贿共计56万3214元;而在2019年5月至2021年10月间,他向被告支付了5万5470元的贿款。

此前,洪业文已承认相关罪行,被判处24周监禁,并需退还全部受贿金额56万3214元作为罚金。洪业志同样认罪,获判24周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