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5日 星期一

如何防止价格恶性竞争?新政提出完善价格治理机制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旨在通过深化价格改革,构建更加合理有效的价格治理体系,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据新华社报道,这份文件明确提出了多项重点任务,包括建立能够高效配置资源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创新服务于重点领域发展和安全的价格引导模式,完善保持物价合理水平的调控体系,以及优化透明且可预期的市场价格监管框架。同时,文件还强调了加强价格治理基础能力建设的重要性。

在市场环境优化方面,意见指出,应消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价格相关政策,避免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涉。文件中提出,要营造有利于价格合理形成的市场条件,推动电网公平接入、油气管网设施开放、铁路线路互联互通,并加快完善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多式联运服务体系。此外,还要严格规范自然垄断企业的经营范围,防止其利用垄断地位向上下游竞争性领域不当扩展,并加强对输配电、天然气管道运输等自然垄断环节的价格监管。同时,针对药品价格形成,文件强调推动企业诚信经营,确保价格公开透明且合理。

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意见提出要规范市场价格行为,通过事前预防引导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的手段,确保市场稳定。措施包括通过公告、指南、提醒告诫、行政指导及成本调查等方式,督促经营主体合法合规经营,杜绝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恶性竞争。对于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文件建议探索制定具体的价格行为规范和监管措施。

此外,文件重申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将能够由市场决定的价格交由市场决定,以促进优质生产要素的高效流动,支持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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