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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毛奇受贿案宣判:获刑10年6个月

据央视新闻消息,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4月8日对万年县委原书记毛奇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毛奇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同时处以罚金100万元人民币(约合18.47万新加坡元)。此外,毛奇的违法所得财物将被追缴,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至2024年间,毛奇在其担任上饶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期间挂职万年县委常委、副县长及汪家乡党委书记)、万年县委副书记、县长以及县委书记等职务期间,滥用职权和地位便利,通过自身或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及工程项目承揽、资金分配、职务提升及银行贷款等事项。期间,毛奇直接或间接收受相关单位及个人财物,总额折合人民币超过1150万元。

法院综合毛奇的犯罪行为及其具体情节,最终做出上述判决。

此外,毛奇还曾因其他问题引发关注。去年7月,他被实名举报涉嫌对女下属、万年县女乡官李佩霞实施性侵。据李佩霞父亲透露,毛奇对李佩霞进行了精神控制并实施强制性侵,相关录音证据也被公开。官方通报显示,调查中发现毛奇确实存在利用职务影响与李佩霞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情况,而李佩霞则因谋求职务调整和升迁违反了生活纪律。

值得一提的是,李佩霞本人于去年6月被立案调查,并于去年11月中旬因涉嫌受贿165万元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而毛奇則在去年11月被双开,随后于12月因受贿罪被正式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