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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马来西亚籍仓库助理偷苹果手机被判刑8个月

两名来自马来西亚的仓库助理因盗窃13台总价值超过2万元的苹果手机,并将其运往马来西亚转卖,最终被判处8个月监禁。这起案件发生在一家货运代理与合同物流公司——Geodis的仓库内。

被告加詹德兰(39岁)和潘尼塞尔瓦姆(32岁)于4月14日(星期一)在国家法院承认了一项盗窃罪名。法官在考虑加詹德兰的另一项盗窃指控后,分别判处两人8个月的刑期。两人当时在Geodis公司担任仓库助理,职责包括接收、整理苹果、三星和OPPO等品牌的新款手机,并将其储存于仓库中,等待后续配送指令。

被盗的手机属于新加坡电信运营商M1公司。按照流程,M1下达配送指令后,被告需从仓库取出相应手机交由配送员送到指定地点。然而,今年2月17日,M1公司员工发现送往武吉士门店的货物中缺少一台苹果手机,并告知仓库高级执行员。更令人震惊的是,这台手机早在2月13日就已被激活使用。

经警方调查发现,早在2023年10月,加詹德兰便萌生了盗窃手机的想法,并说服同事潘尼塞尔瓦姆共同作案。两人商议好将偷来的手机运至马来西亚出售,所得赃款平分。从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他们分10次偷走了13台总价值21326元的新款苹果手机。

案发过程中,加詹德兰负责在上班时偷偷割开手机包装盒底部取出设备,然后重新封好盒子以掩人耳目,而潘尼塞尔瓦姆则负责望风。偷窃得手后,他们将手机装进垃圾袋,避开保安检查,将赃物放置在仓库外的休息区。潘尼塞尔瓦姆下班后骑摩托车将手机运至新山,加詹德兰则以每台3200至3800令吉(约合953至1133新元)的价格转卖这些手机。

两人最终于今年3月5日被警方拘捕,遗憾的是,仅有一台被盗手机被成功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