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师目睹虐童未阻止 被判监禁两周
一名29岁的中国籍学前教育中心女教师,因目睹同事虐待一名未满两岁的女童而未采取任何干预措施,被法庭判定有罪,判处两周监禁。事件发生在2022年6月27日上午,当时被告在教室中目击同事A(30岁)将女童困于桌底与墙壁之间,并用塑料隔板多次拍打女童头部,整个过程持续约10分钟。
据案情披露,被告当时清楚看到女童被困,并注意到同事A推桌子挤压孩子,甚至用塑料板对其进行责打,导致女童哭泣不止。然而,被告始终未出手制止或保护受害者。事发后,女童母亲发现孩子脸上有瘀伤,向校方询问,涉事教师A却隐瞒事实,声称未发生任何异常。
在校方后续调查中,被告向校长透露同事A可能动手打人,并建议查看监控录像,最终促使案件曝光。校方报警后,被告因未介入保护女童被停职,转而从事行政工作。控方强调,被告在长达10分钟的虐待过程中,完全有能力将女童带离危险环境或通知他人,却选择旁观,存在严重失职行为,且事后也未主动关心女童的伤势。
被告原本否认指控,但在审讯中途决定对违反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罪认罪。另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指控仍在审理中。法庭于4月23日在国家法院宣判,法官认为,尽管被告事后推动校方调查并表现出悔意,且女童伤势不重,但其放任虐待行为已构成一定责任。法官同时指出,幼儿缺乏自保能力,社会有义务提供最大程度的保护。
辩护律师在求情时表示,被告曾多次尝试阻止同事的类似行为,但未能奏效,甚至向校长和资深教师反映问题,并提出调换女童班级以确保安全,却未获校方支持。校长曾以‘人无完人’为由搪塞此事。律师还称,被告未察觉女童脸上瘀伤,且事发时感到无助,不知如何妥善应对,但最终是她主动要求查看监控录像,甚至表示要报警,显示其并非冷漠。
目前,涉嫌直接虐待女童的教师A的案件仍在审理中。为保护受害女童的身份,相关报道不得披露任何可能暴露其个人信息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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