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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高庭驳回国家法院决定,妨碍冠病追踪的中国籍夫妇不准回国

中国籍夫妻Hu Jun和Shi Sha。 图:亚洲新闻台/Hanidah Amin, Marcus Mark Ramos

一对中国籍夫妇涉嫌蓄意隐瞒行踪,妨碍冠病追踪工作,而在国家法院受审。国家法院法官早前批准他们在案件续审之前回国,但高庭法官昨天(10月19日)审理控方的申请后,驳回国家法院法官的决定,不准该夫妇俩返回中国。

女被告Shi Sha(36岁)是于2019年持长期访问准证入境,目前持特别准证,男被告Hu Jun (38岁)案发时从中国武汉来到新加坡。他是本地第16起冠病确诊病例。他们分别面对一项和四项触犯传染病法令控状。这是冠病疫情期间涉嫌违反传染病法令的第一起审讯案件。

两名被告是在10月9日申请返回中国,直到明年1月21日,获得国家法院法官批准。法官将他们的保金各增加到4万元。他们的案件将在明年1月25日到28日续审。

控方昨天向高庭法官陈词表示,两名被告面对严重控状,他们清楚若罪成,可能面对监刑。他们被告知,如果罪成,控方将促请法官每项控状判监六个月。

两名被告在本地没有根,他们是外国人,不在本地工作,目前持特别准证留在新加坡。他们住在租来的房子,在本地没有亲戚。如果让他们离开,他们没有理由还会回来面对这么长的刑期。

控方指,两名被告并未提出充分证据证明他们必须返回中国。他们声称因这起案件在中国和新加坡出了名,因此很难逃跑。但事实上“出名”被告逃跑的风险更高。

控方说,虽然保金提高,但并不能确保他们会回来受审。如果他们真的逃跑,要找到他们很困难,就算找到他们,要强迫他们回来不容易,因为新中两国没有引渡条约。

控方说,两名被告潜逃风险高,审案法官没考虑他们的资金来源,以及担保人是否能履行义务,确保他们返回新加坡受审。有鉴于此,不应准他们返回中国。

男被告在今年1月22日抵新,23日出现症状,31日确诊,最终在2月19日康复出院。女被告在丈夫确诊后,因与丈夫密切接触,而于2月1日接到隔离令,必须在纳丹路的公寓住家隔离。

男被告面对的控状指他在1月22日到29日之间隐瞒信息,包括于1月22日到过史蒂芬路的Long Beach Seafood和滨海大道的Marina One Residences;24日到过中国大使馆、乌节路的义安城和密驼路的Intercontinental Singapore Hotel,以及28日到过南森路的Studio M Hotel。

女被告面对的四项控状,其中一项指她向卫生官员隐瞒丈夫的行踪和活动,妨碍疫情追踪工作;另三项控状包括指她虚称于1月29日和丈夫从住家公寓乘搭德士到中央医院等,以及在隔离期间提供假信息,称没住过酒店。

来源:8视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