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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 劝了罚了照闯为哪般

史上最严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动已经在全国开展了近两个月的时间,最近不少城市的交警开始“剑指双方”,由单纯处罚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变成“双管齐下”,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规同样也要吃罚单。记者翻阅临沂市之前的相关新闻发现,临沂交警早在7年前便已对不听劝阻坚持闯红灯的市民开具过罚单,但由于未形成长效的执法机制,时至今日,行人的种种不文明交通行为依然较为常见。

新闻回顾

2010年11月2日、2013年1月16日,沂蒙晚报对交警上路严查行人、非机动车陋习进行过报道。

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2010年便已开罚

2010年11月初,我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过一次“畅通安全性”活动,活动除严查机动车的各类违法行为外,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也被列入了重点整治范围。

2010年11月1日上午,在市区蒙山大道和解放路交会处,一名行人闯红灯不听劝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当场向其开具了一张20元小额罚单,这也是我市针对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具的首张罚单(沂蒙晚报2010年11月2日A5版报道)。

2012年至2013年,“中国式过马路”一词兴起,行人凑堆儿闯红灯过马路的不文明行为成为国人热议焦点,临沂交警再次“亮剑”。

2013年1月15日,我市交警直属一大队在辖区各主要路口设岗,突击检查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其中有的路口交通秩序良好,有的则较为混乱。在通达路和解放路路口,一位骑电动车闯红灯且不听劝阻的市民领到了20元罚单。一位市交警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行人和非机动车“乱行走”不但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安全,也是造成交通拥堵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交警针对这些行为大力宣传和严查,用实际处罚纠正“中国式过马路”。行动中,我市交警部门除采用现场执法的方式外,还利用道路监控设备,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通过路口大屏幕及媒体进行曝光,以警示广大市民文明出行(沂蒙晚报2013年1月16日A6版报道)。

11月15日,北城新区天津路与沭河路交会处,一名电动车驾驶人闯红灯斜穿马路。

新闻纵深

行人、非机动车交通陋习为何难根治?临沂交警详述三大原因

“归根结底,三点足以概括。一是行人的安全意识仍然有待提高,二是路面警力严重不足,三是行人的违法成本过低。”市交警部门一位相关负责人言简意赅地总结。

临沂交警对于行人交通陋习的打击从未间断,对于行人文明出行的宣传也从未停止,然而,行人的种种不文明交通行为依然较为常见。这种现象也是国内各城市的通病。

要想减少行人道路事故的发生,要想让行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还需行人本身从思想上改变不良习惯。“尤其是作为家长的市民朋友,要树立起孩子学习的榜样,要从日常生活引导子女,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改变不良习惯的同时,提高子女的交通安全意识。行人要发扬礼让传统,不抢行信号灯,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该负责人表示。

“警力不足是目前执法当中面临的最大难题。”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全市仅有几千名交警,即便这些交警每天全员上路,分布到各个区域、各条道路也难以兼顾,“更何况,随着城市经济的迅速发展,交警的工作重心早在几年前便转移到了治理机动车,不少交通违法行人都抱有法不责众的心态,被抓的肯定不服气,那么多人违法为何单单罚我一人?”

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将扣留其非机动车。临沂市目前针对交通违法行人的处罚金额是20元,法定的处罚金额实在太低,能起到的威慑作用相当有限。

“这20元也不好收。”该负责人表示,目前交警部门早已不采用现金罚款的方式,交通违法人缴纳罚款要么去银行,要么去各交警大队的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即便我们开具了罚单,可行人就是不去接受处理,交警也毫无办法,因为既不能扣人,也不能查扣身份证,这是没有法律支持的。因此,执行起来困难重重。”

“人脸识别”、上门通报……青岛“放大招”治理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

目前,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种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青岛交警开始“放大招”,采用高清摄像头对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抓拍,并配合“人脸识别技术”,自动识别违法人的身份等基本信息,为了避免误判,警方还会进行一遍人工筛选,通过上门走访、关联资料调查等方式再次进行核实,最后录入系统进行处罚。

除了处罚,青岛交警还采用上门通报的方式,将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直接告知街道、社区、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协助对违法人进行批评教育,形成舆论压力。

据《半岛都市报》

观点

青岛放大招治理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大部分网友表示支持,称上门通报比罚缴现金更有效果,可以让违规电动车车主和行人更自觉接受交通规则的管理,希望能快速推广到各个城市。更有部分网友为交警支招,违法行为应该与违法者的信用等级挂钩,当信用等级降到某一级别时,购物刷卡、办卡、买房、买车等行为将受到限制,这样整治效果更好。

也有网友认为,青岛的做法实施起来难度相当大,且不说交警在日常工作之余有没有那么多的额外精力去核实、走访、通报,单就“人脸识别技术”来说就存在缺陷,“如果违法行人戴了口罩呢?近几年空气质量下降,很多人都习惯外出戴口罩,戴了口罩怎么识别?别说带口罩了,就是一个简单的改变发型,恐怕识别起来都很容易出错。”

网友观点

网友“忆甜思苦”:闯红灯之所以成为城市道路交通的顽症,根子不在于市民素质的高低,而在于法不责众的管理——许多城市形成了这样的“潜规则”:红绿灯是为机动车设置的,对行人没有多大的约束力。在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关于机动车辆无过错也要承担事故责任的规定,更纵容了行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至于如何解决闯红灯顽症、许多人指望于公民素质和自我约束力的提高。其实,这只是一个方面。一些在国内从来不看红绿灯走路的国人,为何到国外后就遵规守纪?一些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人,为何在自己家里却十分讲究?除了人的素质,还有守法环境迥异。如何营造好的遵纪守法环境,需要市民的自觉配合,更关键的是我们的城市如何保持一贯的严格管理。

网友“天若有情”:交通法规固然强调保护弱者,但并不是说行人就可以肆无忌惮地闯红灯、横穿马路,在不同的客观条件下,强弱也会相互转化。对于在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的汽车而言,面对一个突如其来的行人,汽车为避让而采取紧急制动措施,机动车因紧急制动而偏转、侧翻、越过护栏、连环追尾。显然这是因为行人一个人违章而毁灭危害众多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所以对于违章的行人应该严惩重罚,就像新加坡和香港那样治理城市交通,才能建立起公平有序的社会秩序。

沂蒙晚报记者 衣方杰

新加坡闯红灯者最重可判监禁

新加坡对乱穿马路的行为惩罚相当严厉。闯红灯者可被判3个月监禁或罚款300新元(约人民币1500元)。第一次闯红灯,罚款200新元(约人民币1000元),第二次、第三次闯红灯,最重可判半年到一年的监禁。新加坡有关部门称,对乱穿马路闯红灯者的严管重罚是对生命权的保护和尊重,并非故意为难行人。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