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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蛇蝎舞女”与前夫联手,杀死了日本情夫的原配


众所周知,不少发达国家早就取消了死刑,改为终生监禁,但新加坡作为一个发达国家,却一直保留了死刑,而且是绞刑。

绞刑这个方式,比注射或者枪击的方式,那肯定痛苦得多。

新加坡1965年独立,绞刑从那时就延续了下来。

新加坡第一个被执行绞刑的女人,叫黄婉秀(Wong Wen Siu),1973年,她被执行绞刑的时候,当时34岁。

黄婉秀

那么,她犯下了什么滔天大罪呢? 原来,她伙同前夫,杀死了情夫的妻子(是个日本女子)!

她为什么要杀害情夫的妻子?又为何与前夫联手?


黄婉秀说起来也是个苦命的人儿,她出生在1939年。

她的母亲是父亲的小老婆,在那个年代,小老婆是没有什么地位的,在财产继承方面,几乎是靠边站。

雪上加霜的是,亲生父亲在她一岁多的时候就撒手人寰。

此时,她的亲生母亲应该很年轻,不愿意带着她这个拖油瓶生活,在她的父亲葬礼结束后,就把她送到了亲生父亲的大老婆那里。

这个大妈倒没遗弃她,但要真心对她,估计也是做不到的、

父亲的大老婆自己有9个孩子,她自己也是忙得焦头烂额。

这9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姐姐,对她也没什么好脸色,更别提关心和呵护了。

家里吃饭都是9个哥哥姐姐先吃,等他们吃完了,她才能吃些残羹冷炙。穿的衣服也是捡姐姐们的旧衣服。

所以,她是在饱受冷落与歧视中长大的,在她不到10岁的时候,她就盼望早点长大,然后出去挣钱。

到了14岁,她就迫不及待地进入工厂,当了一名女工,虽然辛苦,但好歹可以经济独立了。可以买得起自己喜欢吃的点心,还能买心仪已久的新衣服。

在工厂工作了三年后,她已经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不过此时的她还很朴素,人也非常单纯。

新加坡

17岁这年,她认识了一个清洁工,叫冼松锦,虽然只是清洁工,但是工作地点是新加坡建屋发展局,环境不错,而且福利还可以。

冼松锦比黄婉秀大6岁,当时长得眉清目秀,人也很实诚,他对黄婉秀很大方,经常买礼物送给她,给了黄婉秀一直缺少的那种关爱。两个年轻人开始谈起恋爱。

当时,两个人都有工作,虽然在新加坡都属于底层的工作,但两个人对未来还是充满了憧憬。

2年后,他们结婚了。婚后,黄婉秀接连生下2个儿子。

如果说结婚前,黄婉秀和丈夫还是浓情蜜意,那么,婚后随着孩子的出生,经济压力陡增,他们的生活简直是鸡飞狗跳。

冼松锦当清洁工的收入很有限,基本上增幅极为微弱,这导致两个儿子降生后,家里变得异常拮据。

冼松锦

而更不幸的是,冼松锦还染上了赌瘾,他将家里那点可怜的积蓄输个精光,还欠下了不少债。

最终,单位也知道了他的事,将他辞退了。

此前因为怀孕生孩子,她就从工厂辞职了。经济陷入困境,黄婉秀简直欲哭无泪。

夫妻俩从此陷入了无休止的争吵中,黄婉秀的脾气不好,很容易暴怒,而且她还会拿木棒打丈夫,有时甚至还会拿刀吓唬丈夫。

冼松锦性格比较温和,遇到妻子动武,他就会开溜,让妻子平静下来。但不久又上演一场妻子追打丈夫的狗血剧。

面对家里的债务,面对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丈夫采取了当鸵鸟,而黄婉秀只能擦干眼泪,寻找出路。

对于一个没受过什么教育的年轻女子,能做的工作不多。去工厂做工?要忍受无休止的加班,工资还低得可怜。

她听说在酒吧里当吧妹,可以拿到不少客人的小费,她心动了,于是,打扮了一番,去酒吧应聘。

虽然她的五官不算很出众,但她身材婀娜,凹凸有致,她选了一条紧身的旗袍去酒吧面试,略施肥黛,完全看不出她已经生过两个孩子。

她顺利被录用了。

果然,在酒吧当吧妹的收入比在工厂上班高出不少。

黄婉秀从小为了生存,就学会了察言观色,面对形形色色的客人,她总是露出微笑。遇到客人有点过分的小动作,她也不恼。她很清楚她的目的是赚钱。

至于,一个当了妈妈的人,去酒吧当吧妹,是否有失身份,她无暇考虑这个问题,眼下,她最重要的是解决生计问题。

在酒吧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有人推荐她去舞厅当舞女,说那样可以赚得更多。

于是,凭借着窈窕的身材,以及那双似乎会说话的眼睛,还有一脸的妩媚,她到了舞厅当了一名舞女。

舞女

对于自己的妻子去当了舞女这事,她的丈夫因为经济上处于弱势,所以也毫无话语权。

更让人气愤的是,丈夫居然还偷她放在家里的钱,又去豪赌,而且不止一次。

在这种情况下,她彻底死心了,对眼前这个男人,毫无眷恋。

相反,在舞厅的那些客人,很多都是社会上事业有成,穿着考究,出手也阔绰。

如此,一对比,她觉得自己的丈夫简直一无是处,还不如自己一个人生活。此时,她才23岁,觉得自己离婚了,还来得及重新开始。

至于两个孩子,她都留给了丈夫的母亲照顾。

其实,丈夫冼松锦是不愿意离婚的,毕竟凭他的条件,再正儿八经娶个女人,也不太容易。更何况他还有两个儿子。

但黄婉秀非常坚决地要离婚,她自己搬了出去,算是宣告这段婚姻的破裂。

1963年,24岁的黄婉秀从丈夫的家里搬了出去,从此,她过上了白天睡觉,晚上去当舞女的生活。

渐渐地,她成了舞厅比较有名气的舞女,不少客人都点名要她作陪。她给自己取了一个好听的艺名:黄咪咪。

后来,她还被另一个更大的舞厅挖了过去。

到了1966年,她认识了一个日本人,叫渡边博史。渡边当时是日本建筑公司大林组的高管,因为工作需要,他常驻新加坡。

此时,渡边在日本已经有妻子,还有3个子女。

渡边先生

最初,渡边一个人在新加坡工作,每隔一段时间飞回日本一趟,但每次在日本停留的时间很短。

只有年假的时候,才能回日本呆时间长一点。

渡边在新加坡工作之余,也很孤独寂寞,下班后他迷上了去舞厅。

在舞厅里,他认识了黄婉秀,从此,他成了黄婉秀的常客。

孤男寡女,经常在一起跳贴面舞,男人的妻子又远在另一个国家,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想必大家都猜得出。

渡边经常约黄婉秀一起在外过夜。

1967年11月,黄婉秀怀上了渡边的孩子,此时的黄婉秀28岁了。她开始有了年龄的危机感,她希望为渡边生下孩子,从而能栓住渡边。

但是,当渡边得知黄婉秀怀孕后,他勃然大怒,他拿了钱出来,让黄婉秀去打掉孩子。

黄婉秀此时心里很失望,她只能自己一个人去了槟城将孩子打掉。

之后,黄婉秀又认识了一个香港的商人。这个商人最初也被黄婉秀的风韵给迷住了,还将她带回了香港。

在香港,黄婉秀怀孕了,她此时很希望香港商人给她一个名份,但是,香港商人在香港有妻室,不愿意给她正式的名分。

黄婉秀到了香港后,依然与渡边有联系,两个人毕竟保持了三四年的情人关系,还是有一些藕断丝连。

既然在香港人身地不熟,又没名分,黄婉秀决定回到新加坡。离开香港前,那个商人给了她一笔分手费。

1969年,30岁的黄婉秀生下一个女儿,独自抚养女儿。

之后,她和渡边又旧情复燃。

渡边此时每个月给她200新币,还给她租了一个比较宽敞的房子。

之后,渡边又帮助她在埃维特路买了一个房子(当时花了1400美元),此时,黄婉秀的经济还比较宽裕,家里还请了保姆,帮忙照顾孩子。

表面上看,黄婉秀此时生活无忧:

手里既有香港商人给的那笔分手费,

又有情人渡边给她买房子,而且每个月还给一笔生活费。

但她经常酗酒,有时会喝到不省人事,而且几乎每晚都要喝。这一点渡边也知道。

除了醉酒,她有时还对渡边有暴力倾向。

或许是担心再次被遗弃(她被亲生母亲遗弃过,被香港商人遗弃过),她内心极度不安全。

她有时会莫名其妙地说一些威胁渡边的话:

“你要是敢结束我们的关系,我就会找黑社会收拾你和你的家人!

反正我之前在舞厅认识不少黑社会的人。”

渡边此时和黄婉秀的关系有些微妙,一方面,渡边不愿意离婚,他只想保持这种情人关系,

但是黄婉秀希望能和渡边一直生活在一起,当然能结婚最好。

1969年10月,黄婉秀又怀孕了,她没有采取避孕措施,是希望给渡边生下孩子,从而稳住渡边。

但是,渡边这次依然像上次一样,劝她打掉孩子。

渡边的态度,让黄婉秀很失望。此时,距离她生下女儿其实才几个月,去流产其实对身体很不利。

但是,黄婉秀依然去打掉了孩子,而且,这次渡边没有另外给她堕胎的费用。


在黄婉秀打掉孩子不久,1969年12月,渡边的太太绫子带着三个孩子从日本来到了新加坡。

绫子是带着孩子来新加坡过圣诞节和新年,日本的孩子在12月下旬到1月上旬,有2周左右的假期。

当时,渡边与绫子共同孕育的三个孩子中,最大的是个女儿,当时9岁,老二是个男孩,当时6岁。

不知道什么原因,渡边竟然邀请情人在圣诞节那天一起共进晚餐。(地点应该是一家餐厅)

而且他事先和妻子说了黄婉秀的存在,而绫子也同意了。

总之,渡边的做法,让人琢磨不透。

也许是希望妻子绫子能接受这个情人的存在,然后后面可以名正言顺的两头跑?

或者希望妻子同意他和情人生孩子?

圣诞节那天晚上,黄婉秀竟然也如期赴约,渡边的太太绫子当时显得很客气。

黄婉秀当时还带了圣诞糖果给绫子的孩子,三个孩子还称呼她为阿姨。

从表面看,似乎一切相安无事。

估计圣诞节晚餐后,渡边内心应该还是美滋滋的:

两个女人既然见面了,还相安无事,意味着以后可以不再躲躲藏藏了,自己可以坐拥齐人之福了。

其实,在当时的日本,有不少男子在正式的妻子之外,还另有情人,而且妻子也默认。

至于妻子默认的原因,估计也是多样:

有的是为了孩子考虑,

有的是担心离婚了,再婚也很难找到条件不错的男人。

总之,绫子也许性格比较柔弱,也许是理解丈夫一个人在异国工作,承担养家的压力(一般接受外派,薪资会比在国内高出不少),也可能是为了孩子考虑,毕竟三个孩子还小。

总之,两个女人首次会面,场面比较和谐。

正因为如此,6天后,渡边夫妇在海边住宅里举办新年派对,渡边也邀请了黄婉秀。

这次,黄婉秀经过一番精心打扮,她如约而至。

正是渡边这个决定,为妻子后来遭遇杀身之祸,埋下了伏笔。

新年派对上,渡边还邀请了公司的同事,以及一些商界的朋友,绫子作为女主人,就站在丈夫渡边的旁边。

很多来宾出于礼节,都上前与绫子打招呼,和她攀谈,感谢她的招待。

新加坡海景别墅

这天,绫子穿着高级礼服,带着珍珠项链,化了恰到好处的妆容,她的举止显得优雅而得体。

而黄婉秀按照自己的习惯,化了浓妆,穿着的一件比较短、低胸的裙子。

不过,宾客更多的是关注女主人,黄婉秀备受冷落,心里有些不爽,另外,她看到绫子住的地方比自己的小房子要豪华精致很多,她心里更加不平衡了。

新年派对后不久,渡边有天晚上喝多了,他来黄婉秀的家。

也许喝多了,他对黄婉秀说道:

“你知道吗?那天派对后,我老婆问我:你为什么要让一个穿得像妓女的人来参加派对?”

其实渡边说这句话,没什么恶意,只是他喝醉了,所以口无遮拦。

而绫子当初问丈夫这句话,其实也正常,毕竟,丈夫带回来一个情人,逼着妻子接受,这也给妻子内心带来莫大的伤害。

而绫子听了这句话后,她内心五味杂陈,简直翻江倒海。

这句话,让绫子感觉到侮辱,同时也感觉到妒火在心中熊熊燃起!

第二天早上和渡边一起吃早餐时,她从聊天中得知渡边家的浴缸小水道堵塞了。

她内心有了一个疯狂的计划,但她表面上装作不动声色。


1月6日下午,黄婉秀打电话给渡边,问他今晚是否过来,渡边告诉她:今晚他有应酬,会忙到比较晚,所以不来这边过夜了。

于是,黄婉秀打电话给自己的前夫冼松锦,说自己被一个女人欺负了,打算教训下她,事成后可以给他500新币。

冼松锦满口答应了,也许是因为出钱的缘故,也许是对前妻余情未了。

两人见面后,就一起乘的士来到了渡边在海边的豪宅。

黄婉秀在一个黑色塑料袋里准备了几样东西,并将这个袋子交给了洗锦松。

一对黑色手套,一罐清洁剂。

在大门口,黄婉秀对绫子说:是渡边让她找人来帮他家修理浴缸。

绫子听了没有起疑心,就给两人开了门,让他们进了屋,然后引他们到浴室。

此时,绫子的三个孩子已经上床准备睡觉,两个小的已经睡着了,但9岁的大女儿---千惠子此时还没有睡着。

她听到有人进屋后,就竖起两只耳朵偷听。

很快,她听到一声尖叫声,她马上反应过来,这是妈妈的声音。

她立马跑向浴室,很快她发现了一副可怕的景象:

妈妈的两只手分别被一个男人、一个女人捉住,

而妈妈的脖子上、肚子上都是血!

而那个女人就是前不久来她家里参加派对的阿姨。

千惠子顿时吓得哭起来,这是她感觉有人用手捂住了她的嘴,出于恐惧,她没再哭。而后捂住她嘴巴的巴掌又移开了,千惠子赶紧跑开了。

很快,这一男一女就飞快地逃离了现场。可能是担心千惠子去报警。

等千惠子再回到浴室,她发现母亲早已流了很多血,已经死了。

等渡边回到家,目睹了浴室的惨状,还有大女儿的惊恐。渡边问女儿怎么回事,千惠子很肯定地告诉他:

"是之前来过我们家的那个黄阿姨和一个陌生男人来到家里,然后杀了妈妈."

渡边马上报了警,而黄婉秀和前夫也很快被警方逮捕。


警方对黄婉秀和冼松锦分别进行了审问。

黄婉秀辩解自己当天喝了很多酒,喝醉了,有些神志不清。

她还让自己的辩护律师出具了一份证明:她在案发前,被诊断患了脑膜炎。

她希望以此来为自己开脱。

在定罪的时候,警方试图弄清楚谁是主谋,谁是从犯。

黄婉秀当时辩解,自己当时只想给绫子几巴掌,并不想要了她的命,带上冼松锦,是因为此前渡边说日本人都会柔道,担心自己一个人无法搞定绫子,所以她打电话给洗锦松,让他一同前往。

但去绫子的家时,冼松锦带了刀,后来他拿刀出来伤了绫子,超出了自己的预想。

冼松锦的供词则是:

“是黄婉秀交代我,要干掉绫子。”

而且他说自己并不是为了钱,来杀害绫子的。他之所以答应黄婉秀,是因为他对她还有感情,所以答应帮忙。

黄婉秀的生母、养母都到场出席作证。

黄婉秀的生母出席作证,说洗松锦曾找到她,希望她能说服黄婉秀:

让黄婉秀承认自己杀死了绫子,不过是在渡边的授意下。

很明显,冼松锦是希望将罪责推卸给渡边。

而黄婉秀的养母也出席作证,说黄婉秀1月7日下午来找她,当时她喝得醉醺醺的,然后哭着对她说:“她失手杀了一个日本女人,内心很害怕。”

警方还找了专家对冼松锦和黄婉云做了精神鉴定,结果显示,两人当时都具备完全民事能力。

(律师曾出示证据,她的家族中有人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最终,新加坡高等法院1970年12月7日,对此做出了判决:

黄婉秀是本案的主谋,当时精神正常,被判死刑。

而冼松锦虽然不是主谋,但要为执行谋杀的行为负责,同样被判处死刑。

两个人都提起了上诉,但上诉都被驳回了。

黄婉秀的律师,曾在法庭上,恳求法官考虑黄婉秀的悲惨童年,以及后来生活的艰辛,以及她有酒精依赖症,还有后来患了脑膜炎等,希望能够免去死刑,但依然维持了原判。


在执行绞刑之前,黄婉秀被关在樟宜监狱里,她出现了很多反常的行为,比如:

经常赤身裸体,还随地小便。

这段时间,她还和一个叫大山的刽子手相恋,而且当她不穿衣服在监狱里走来走去的时候,和脾气极端暴躁的时候,只有大山可以让她平静下来。

刽子手大山

被执行死刑的那天是1973年7月27日,在死刑日期被确定下来后,黄婉秀提出了一个遗愿:

就是希望能穿着自己当年与冼松锦的婚纱。

她的这个愿望得到了同意。

但是,她这个举动并不是因为内心对前夫依然有感情,而是她希望在下辈子,能与那个叫大山的刽子手相恋、结婚。

总之,让人听起来有点莫名其妙。而大山在黄婉秀被执行绞刑后,他也大病了一场,在医院住了十几天。

黄婉秀和前夫冼松锦被执行死刑后,家人将他们安葬在一起。

他们的2个儿子,当时也才十几岁,在父母被执行死刑后,他们被社会福利院收养。

黄婉秀和那个香港商人生的女儿,当时才4岁,也失去了妈妈。


这是一起十足的悲剧,大人之间的怨恨情仇,影响到了6个孩子未来的命运:

2个十几岁的男孩,父母都被执行了绞刑。

一个4岁的女孩,一出生就不知道自己的父亲,然后4岁时又失去了母亲。

3个日本孩子,本来是到新加坡与父亲团聚,没想新年过后几天,母亲就命丧父亲的情人手里。

从这个案件中,可以看出,黄婉秀的确是童年不幸,生母为了自己考虑,不愿意抚养她,把她丢给丈夫的大老婆。

整个成长过程中,她几乎没得到过关爱。

结婚生子后,丈夫没能力养家,还染上了赌瘾,这让她对小家庭也感到失望,从而走上了当舞女卖笑的生涯。

而出入舞厅当舞女,注定她此后大概率不会遇到良人,只能吸引贪念她身体的男人。

果然,那个香港商人,渡边都如此,他们不会给她正式的名分,而黄婉秀在经济安稳后,她最渴求的就是名分!

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让想要,越让人痛苦,所以只能靠酒精麻醉自己。

求而不得的痛苦加上极度的妒忌,她内心有了一个极端黑暗的想法,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她给另外一个家庭带来了无尽的痛苦,同时,她自己与前夫生的两个儿子,也陷入痛苦中。

原生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是巨大的。

如果当初她的生母能够竭尽所能抚养她,给予她应有的关爱,那么,日后她应该不会走上抛弃儿子,不断地和别的男人纠缠在一起吧。

这个悲剧中,最受伤的其实是绫子的三个孩子,尤其是最大的女儿:

她目睹了母亲被杀害的惨状,

而杀害自己母亲的是父亲的情人。

渡边想必余生也是生活在自责中吧,也无法面对亲友。毕竟,因为他的出轨,让自己的妻子丢失了性命,让三个孩子从此没了母亲。

有句古话是: 自古奸情出人命,果然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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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新加坡联合早报

新加坡华人圈:新加坡历史上第一个被判绞刑的女人,舞厅皇后的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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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nda

责编| 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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