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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情事:那些年极品渣男写过的绝美情书!

胡兰成:错爱倾城

“想你于我之间,仿佛是做了一场梦,你是清醒着的,而我……

梦醒来,我身在忘川,立在属于我的那块三生石旁,三生石上只有爱玲的名字,可是我看不到爱玲你在哪儿,原是今生今世已惘然,山河岁月空惆怅,而我,终将是要等着你的。”

文字是不是很美?是不是让人很感动?相信大多数女子看到这样美丽的情话,都不可能无动于衷,更何况这个人本来就是张爱玲一生最爱的人。

自古以来,才子配佳人都是一段人人称羡的佳话。在当时看来,张爱玲与胡兰成,一个多情,一个有才,他们该是多么登对契合的一对儿,所以这两个彼此欣赏的人,理所当然地开始了他们的“倾城之恋”。

一个女子,不管她如何“睥睨天下”,面对爱情,想要的都是安稳平凡,于是,张爱玲和胡兰成在他们的婚书上写道:“胡兰成与张爱玲签订终身,结为夫妇。原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可是,仅仅三个月,胡兰成便违背自己的誓言,与一个护士如胶似漆,甚至背着张爱玲举行了婚礼。更令张爱玲心寒的是,日本投降后,胡兰成在逃难途中竟然和自己同学的庶母做了夫妻。

再坚强的女子,在爱情里,心也是柔软的,怎么经得起如此蹂躏?经过一次又一次的背叛后,张爱玲知道,她这一生最美的爱情,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了,那朵从尘埃里开出的花朵,也终将萎谢。

面对胡兰成如此炽热的的情话,张爱玲回道:“兰成,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的,这次的决心,我是经过一年半的长时间考虑的。彼时唯有小吉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难。你不要来寻我,即或写信,我亦是不看的了。”

这个见到胡兰成就低到尘埃里的女子,终于决定昂起自己的头颅,只是这个决定是经过了那么长的时间所得的结果,可以想象,像张爱玲这样洞若观火的通透人儿,是多么深沉的爱,才能让她变得如此不潇洒。

她的心中只有他一人,而他的身边从不缺女人,在此且不去指责胡兰成的虚伪薄情,只是大大地为张爱玲不值。

沈从文:爱之切,求不得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

看过许多次数的云,

喝过许多种类的酒,

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彼时,18岁的张兆和,正当最好的年纪,出身名门,长相清丽的她是公认的校花,众人心中女神般的存在。而沈从文这个来自湘西山间的清贫男子,却抑制不住自己对这个名门闺秀的仰慕。于是,这两个来自不同的世界,看似不会有故事的人,开始了他们纠葛的一生。

为了表达自己的仰慕之情,沈从文的情书,如狂风暴雨一般,夹带着不顾一切的勇气和热情向张兆和席卷而来。

他在信中写道:“我曾做过可笑的努力,极力去和别的人要好,等到别人崇拜我,愿意做我的奴隶时我才明白,我不是一个首领,用不着别的女人用奴隶的心来服侍我,但我却愿意做奴隶,献上自己的心,给我爱的人。我说我很顽固地爱你,这种话到现在还不能用别的话来代替,就因为这是我的奴性。”

他将他的感情毫不避讳地表达出来,他将她当作顶礼膜拜的神,那些信,几乎封封都能当作美文来读,世间任何一个女子看到这样的情书,都应该心动吧,然而张兆和却无动于衷,并不回应他的爱。

沸沸扬扬的绯闻给张兆和造成了极大的困扰,身边的人都劝说张兆和接受这份真诚的爱,就连当时的校长胡适也对张兆和说:“他顽固地爱着你。”然而,张兆和却骄傲而倔强地回答道:“我顽固地不爱他。”即使如此,沈从文依然锲而不舍地写着自己的情书。

1930年,沈从文离开上海去青岛任教,于是,他的情书又从青岛寄到了上海。只是,不同于以往的不顾一切,他的信少了文人的风花雪夜,多了一份温暖和庄重。

他在信中写道:“我希望我能学做一个男子,爱你却不再来麻烦你。我爱你一天总是要认真生活一天,也极力免除你不安的一天。为着这个世界上有我永远倾心的人在,我一定要努力切实做个人的。”

沈从文的态度转变了,张兆和的内心也有了微妙的变化,这个18岁少女的心,终于暖化了。她在日记中这样写道:“自己到如此地步,还处处为人着想,我虽不觉得他可爱,但这一片心肠总是可怜可敬的了。”

1933年9月9日,沈从文和张兆和在北京中央公园举行了婚礼。从《湘行简书》中可以看出,婚后的前几年,他们的感情算得上幸福甜蜜,让人艳羡。

然而,生活不是童话,没有那么多诗情画意。抗战爆发后,岁月静好的生活被瓦解,面对生活的窘迫,从未愁过吃穿的张兆和对沈从文颇有怨言。

当心中的女神走下神坛,变成只顾柴米油盐的平凡妇人,沈从文无法接受,甚至怀疑张兆和爱上了别人。他的误解让张兆和感到失望,于是他们的感情有了无法愈合的裂缝,爱情童话也随之褪色。

1935年,沈从文遇见了自己的粉丝高青子,他们一起看星星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于是,沈从文又爱上了一个“正当最好年纪”的人。

或许张兆和对沈从文的感情并不是爱,或许沈从文对张兆和的爱从未改变,只是婚内出轨是不道德的,即使有千般理由,渣男的标签恐怕也是无法去掉的了。

郁达夫:得知,我幸,不得,我命

所以由我讲来,现在我所最重视的,是热烈的爱,是盲目的爱,是可以牺牲一切,朝不能待夕的爱。

此外的一切,在爱的面前,都只有和尘沙一样的价值。

真正的爱,是不容有利害的打算存在于其间的。

和前两位相比,我个人认为郁达夫更渣。遇见王映霞的时候,郁达夫是有妇之夫,并且相遇的那一天他还穿着自己的原配夫人从北京寄来的新袍子,然而,当看见”明眸如水,一泓秋波“的王映霞,他就彻底沦陷了,忘了家庭,忘了名誉,甚至是忘了道德。几近疯狂的郁达夫不顾王映霞已有婚约的事实,整日徘徊在佳人的窗下,频繁的写情书。

虽然王映霞也仰慕郁达夫的才华,但是她还算理智,断然地拒绝了这个浪漫诗人的爱。

关于爱情,郁达夫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就当他对王映霞的爱充满绝望的时候,他给王映霞写了一封绝交信,没有想到的是,他的信却起到了不退反进的效果,第二天王映霞就拿着信找到他,表示愿意与之在一起。

1928年,郁达夫与王映霞在杭州西湖举行了婚礼,才子佳人,名动全城。婚后一年,郁达夫和王映霞从上海迁回杭州,开始建造自己的爱巢,郁达夫给新家取名”风雨茅庐“,希望在这风雨飘摇的乱世,这个地方是理想中的”世外桃源“。

然而这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依然不能免俗地败给了时间,由于年龄,性格多方面的原因,夫妻之间的矛盾日趋明显。王映霞怀疑郁达夫与前妻藕断丝连,郁达夫怀疑王映霞与许绍棣暗通款曲,两人曾经的温柔再也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针锋相对,纷争不断。

1938年7月5日,郁达夫在汉口《大公报》第四版刊登《启事》,全文如下:“王映霞女士鉴:乱世男女离合,本属寻常,汝与某君之关系,及搬去之细软衣饰、现银、款项、契据等,都不成问题,惟汝母及小孩等想念甚殷,乞告一地址。郁达夫谨启。”他还将许氏情书照相翻印寄给各路名人,使难言家丑大白于天下。更过分的是,他还将王映霞的一件旗袍上写下“下堂妾王映霞改嫁之遗物”

对,你没有看错,他将王映霞称之为妾。

没有最渣,只有更渣。郁达夫的性格颇有歇斯底里的极端倾向,他在自己的诗作中毫不保留地暴露自己的“家丑”,暗指王映霞“红杏出墙”,他的作品《毁家诗纪》被万人争诵,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能够在他的作品中窥探他的私隐,而《毁家诗纪》也成为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王映霞决意离婚,两人长达12年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1940年8月,郁达夫和王映霞分别在新加坡、中国香港和重庆三地刊出离婚启事,这场富春江上的才子佳人恋终以劳燕分飞而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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