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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违反防疫规定要苛以重刑,监禁6个月,罚款1万新加坡元

根据新加坡卫生部周四晚发布的新规定,疫情期间不保持一米身体距离的人最高可被罚款1万新加坡元(约人民币49500元),或被监禁6个月,或两种惩罚并加。

另外,新加坡规定,所有在3月20日之后从海外入境的人必须隔离14天,从英美入境者强制集中隔离14天。对于违反隔离规定的人也将施以同样惩罚。

大家都知道新加坡是一个发达国家,但是也是一个保留有很多苛法的国家,这个国家至今还保留着鞭刑,这是目前世界上很少有国家使用的一种酷刑。新加坡的刑法制度源自英国和英属印度的刑法,1948年新加坡监狱调查委员会规定:“对于严重违反狱规的犯人,可由监狱当局判处藤鞭最高12鞭,或由法官判处藤鞭最高24 鞭;对于15岁以下未成年犯,只能由来狱法官判处最多细藤6鞭。

不过,新加坡的鞭刑也有人性化的一面,他们规定行刑部位是犯人的臀部,而不是美国建国早期农场主对黑奴施加鞭刑的身体的整个后部。对成年犯使用的藤鞭直径不能超过12.7毫米,对未成年犯应使用细藤鞭。”

对不保持一米身体距离的人监禁6个月,尽管处罚过于严厉,但是考虑到“

乱世用重典、沉珂下猛药”的典故,新加坡加强疫情管控也无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