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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第二家民营银行锡商银行获批筹建,第一大股东为红豆集团

继江西裕民银行在今年5月获批筹建以来,又一家民营银行获银保监会批筹,民营银行数量也有望增至19家。

9月17日晚间,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红豆股份,600400.SH)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拟共同发起设立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锡商银行”),已获得《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筹建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保监复[2019]843 号)。

锡商银行拟注册资本为20亿元。其中,红豆股份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亿元,持股比例5%;红豆股份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红豆集团)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亿元,持股比例25%。

具体来看,锡商银行的股东和持股比例如下:红豆集团(25%)、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4%)、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9.99%)、兴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99%)、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9.95%)、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9.95%)、感知技术无锡有限公司(6.12%)、红豆股份(5.00%)。

据上述公告显示,锡商银行定位于以移动金融和物联网技术为手段,探索和打造物联网银行,拟为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物联网等相关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成长发展提供丰富多样的金融产品,构建多层次化的金融市场,提升无锡地区的金融综合竞争力。

关于设立锡商银行的原因,红豆股份表示,是基于民营银行良好的发展前景,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紧抓物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机遇,发挥锡商银行细分化的战略定位及资源优势,为产业链上的民营、小微企业提供支付、资金等综合化的金融服务,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

同时,红豆股份称,作为锡商银行发起人,自愿以对锡商银行实际出资额的一倍为限额承担锡商银行经营失败的剩余风险。即锡商银行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承担责任,对全部财产不足清偿的个人存款部分,先按存款保险制度进行赔付,仍不足的部分由公司以其对锡商银行实际出资额的一倍为限额,按届时持有锡商银行的股份比例分摊。但不包括在锡商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其他投资产品以及锡商银行高管存款的赔付责任。

据其官网显示,红豆集团初创于1957年,现有员工近3万名,产品从最初的针织内衣,发展到纺织服装、橡胶轮胎、红豆杉大健康、园区开发商业地产四大领域,居中国民营企业百强。集团有十多家子公司,包括红豆股份、通用股份(601500.SH)两家主板上市公司,拥有美国纽约、新加坡、西班牙等境外分支机构。

周海江持有红豆集团33.86%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出生于1966年的周海江为红豆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兼CEO。

截至2018年末,红豆集团总资产4311296.42万元,净资产1385665.03万元,营业收入1829216.49万元,净利润55730.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