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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政出新标准 建议雇主列出年假、解约与培训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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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政伙伴正式推出首系列“劳资政标准”,列出应给予合约员工年假及培训等优良雇佣做法,以鼓励更多雇主进一步改善合约员工的福利。

劳资政标准(Tripartite Standards)是人力部长林瑞生今年3月在国会宣布的措施,这一系列标准由劳资政伙伴共同推出,目的是加强各方促进公平及良好雇佣与工作环境的机制。

首系列标准专为合约员工而设,建议雇主从三方面着手改善属下合约员工的雇佣条件及福利,包括给予他们应有的年假、若不打算更新合约则必须合理提前通知,以及提供合约员工培训。

根据这套标准,合约员工只要工作达14天,并在期满后一个月内更新合约,雇主就应当将两段合约期并在一起计算。如此一来,员工工作长达三个月或以上,便可获得雇佣法令下应有的年假。

此外,雇主如果决定在合约期满后不更新合约,应按照合约员工的累计服务长短,提早给予相称的通知期,让员工有时间另找工作。

新加坡本地目前有约17万名合约员工,占总居民劳动人口约10%,人数预计将逐步上升,劳资政伙伴因此先针对这群员工推出新标准,进一步改善并保障他们的权益。

目前,已有296个雇主采用标准,他们来自公共部门及机构、零售业、餐饮业、制造业,以及专业服务业等。这些雇主共雇用约2万6000名合约员工,相当于本地合约员工总数的约15%,他们日后进行招聘时,可使用劳资政标准标示,方便求职者辨别。

劳资政伙伴计划在今年内,推出另外四套劳资政标准,让更多领域的员工受惠。

(信息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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