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01日 星期五

跨国婚姻申请离婚,在哪里更有利,新加坡OR中国?

跨国婚姻一直以来都受到广泛关注,无论是拿到新加坡绿卡的中国夫妇,还是中国女子嫁给新加坡男子,这些越洋新娘,如果一旦面临离婚境遇,该怎么做,才可能把损失降到最低?

以下讨论适用于拿到新加坡绿卡的中国夫妇。如果他们决定离婚的话,是可以在中国或新加任何一地提出申请的。新加坡有“离婚后丈夫需支付妻子和子女赡养费等”的制度,而中国没有。所以对女方而言,在新加坡申请离婚比较有利;而对男方而言,则是回到中国申请离婚较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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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就是一个真实案例~~

富商原本出生农民家庭,在中国结婚后,凭着妻子父亲的资助成为成功商人,发迹后抛弃妻子,在中国和海外沾花惹草,为了不愿意把在新加坡的家庭财产分割给妻子,还出狠招,向律师请教后,远到中国先申请离婚。

夫妻俩都是中国公民,但都已经成为新加坡永久居民好些年。因为丈夫花心,好色,造成婚姻破裂。夫妻的生活因此翻天覆地。丈夫,妻子和儿子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好过。

感情破裂的夫妻先在新加坡对薄公堂争夺儿子的抚养权,法庭判决两人共同拥有儿子的抚养权,即夫妇俩同时照顾孩子;法庭同时规定妻子每月向丈夫获得$2,000的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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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丈夫只付了一个月的赡养费就拒绝支付,之后还偷偷的把儿子带离新加坡回返中国。

同时,他向中国法院申请与妻子离婚,目的是避免新加坡法院分割夫妻俩在新加坡的家庭财产。

这一来,妻子不能够在新加坡法院提出离婚。因为丈夫已经在中国预先提出离婚,新加坡法院就不会受理,妻子就无法申请分割在新加坡的任何家庭财产。

夫妻在新加坡的资产以千万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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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的这一法律行动重重的伤害了妻子及其自尊心,因为这名富商原本是穷人,而是靠着妻子娘家的扶持才可以得到发展机会,没有想到他飞黄腾达之后就开始沾花惹草,除了在新加坡有一名情妇之外,在中国也有一些,完全不把妻子放在眼里。

根据新加坡婚姻法,分割家庭财产,赡养费以及子女的抚养权是从属离婚令的法律救济,而要分割新加坡的家庭财产的先决条件是一定要在新加坡法院申请离婚,当法院判准离婚后才有司法权分割家庭财产。

后来妻子向律师请教。妻子就到新加坡法庭投诉丈夫没有付赡养费,法庭判准赡养令,责令丈夫支付,可是他却不见踪影,结果法庭发出逮捕令通缉,丈夫不敢回新加坡以避免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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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再回返中国,成功的向中国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丈夫的离婚案,理由是丈夫没有把在中国人民法院的离婚申请书送达给在新加坡的妻子。

妻子随后便回返新加坡,向新加坡法院申请离婚,新加坡法院看了中国人民法院已撤销丈夫的离婚案证据后,判准离婚和分割在新加坡的家庭财产。

这起案子,妻子最终获得胜诉。但,无辜的儿子因为父母闹离婚而明显的受到伤害,多年来,他折腾来回于奶奶和姥姥家,不知什么时候才可以见到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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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出自《离婚Divorce in Singapore》)

作者简介

沈茂树律师早年在新加坡华侨中学求学,后到剑桥大学和北京大学深造。擅长以通俗易懂的华语及他翻译的法院判例,说明最新的新加坡婚姻家庭法的主要内容。更多疑问的翔实解答和真实案件,你可以在下面这本书里看到。(Armour Publishing 出版,购书网址:www.armourpublish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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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需要联系沈律师的,可以打电话9452 6496 / 8453 3111,或发邮件到[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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