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元首称纳吉特赦令明确,质疑者形同抗旨

马来西亚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表示,允许前首相纳吉居家服刑的有条件特赦令内容明确、毫无歧义。纳吉缴清5000万令吉罚款后,已满足特赦条件;任何质疑特赦令的主张,均属违抗元首御令。

马来西亚国家王宫星期六(11月7日)发表声明说,吉隆坡、纳闽及布城联邦直辖区特赦局今年9月18日依据《联邦宪法》第42条审议纳吉的特赦申请。元首随后谕令,纳吉缴清罚款后,可在家中服完SRC国际公司案的剩余刑期。声明称,该特赦令不涉及纳吉面对的其他案件。

巫统星期五(11月6日)协助纳吉缴清罚款后,马国律政署暂缓居家服刑安排,称需厘清特赦令的法律诠释。纳吉当晚完成体检后被送回加影监狱。元首的最新声明意味着,他可能星期六离开监狱,开始居家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