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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劳感无聊 脱光光逛组屋 盼被女住户看到 寻求满足感

27岁大马籍男子称感到无聊,于是随机挑选组屋及楼层,在楼梯口脱光光后,到敞开大门的单位前晃,女居民从鞋柜玻璃面看到反射,吓得报警。

被告陈悦伟(译音)来自马来西亚,事发时持工作准证。

他共面对三项抵触杂项(公共秩序和滋扰)法令的罪行,指他分别在今年4月24日及28日,裸露地出现在文庆路上段三座组屋的楼层。

前日,他承认其中两项罪状,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被告陈悦伟罚款1千元。(取自面簿)

案情披露,今年4月24日早上11时15分,住在第8A座组屋的第一名女受害人(50岁)和女儿正在客厅看电视,透过鞋柜玻璃面反射的画面,见有人全裸从门口走过,立刻叫女儿报警。

警方翻阅警方电眼,发现被告当天早上10时57分出现在该座组屋,随后11时26分离开。

四天后(28日)的早上11时38分,被告又来到文庆路上段,这次去了第3C座组屋的12楼,同天晚上又到第3D座组屋的18楼,同样光着身子徘徊在走廊。

被告接受调查时称,当时觉得无聊,想透过暴露自己寻求满足感,便随机选择组屋和楼层,在楼梯间脱光衣服,戴眼镜和口罩,刻意找开着门的单位,希望单位内的女住户会看到。

被告周五独自推著行李箱出庭,求情时说已知错,也希望向受害人道歉,希望法官轻判。

主控官说,被告被捕后,因无人保释曾遭还押八天,针对他所面对的控状,要求法官判他罚款1000元(约3000令吉)。

法官判他罚款1000元,而被告在法官下判后,向通译员透露工作准证已被取消,问通译员他是否立即得离境,并指已将行李带来。

通译员则请他自行向移民与关卡局确认,避免因逾期逗留再被控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