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拟优化护盘式回购 引导18只主动ETF加快建仓
为稳定资本市场预期,中国证监会星期二(11月2日)晚间公布一系列措施,包括将股价“破发”纳入可开展护盘式回购的情形,取消相关回购在开盘和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得申报的限制,并规定护盘式回购不受上市满六个月的限制。证监会还要求,上市36个月内的公司股价触及相关情形时,认真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承诺。
证监会表示,将抓紧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增强护盘式回购的约束力。截至11月2日,监管部门推出的主动ETF合计募集资金超过350亿元人民币,其中16只达到单只20亿元的募集上限并结束募集。证监会将引导和鼓励已完成募集的18只主动ETF加快投资建仓。
证监会还将统筹研究并进一步优化融资保证金比例等指标,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基础上适度释放融资空间。针对中国央行宣布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操作及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证监会表示将与央行协同用好相关工具,并扩大互换便利参与机构范围和资金额度,提高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覆盖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