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1日对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彭国甫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审理。检方指控其在近二十年间通过职务便利违规收受财物折合逾1.34亿元人民币,涉嫌受贿罪。
经检察机关查明,彭国甫自2002年担任湘潭大学党委书记起,至2021年卸任怀化市委书记期间,利用其哲学学科出身构建的政商关系网络,在项目竞标、企业运营、职务晋升等多个领域为特定对象提供不当协助。涉及事项涵盖基建招标、科技专项拨款、地方金融监管等核心权力领域,通过本人直接收受及亲属代为收受等隐蔽方式完成非法利益输送。
该案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彭国甫对违法犯罪事实全额认可,当场作出认罪悔罪陈述。法庭充分听取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后宣布休庭,将择日作出刑事判决。根据中国刑法规定,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犯罪时间跨度长的案件,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资料显示,这位62岁的落马官员具有完整高校-地方-省级的仕途轨迹:从湘潭大学留校任教起步,经历岳阳县级主官历练,主政科技强省湖南的关键科技主管部门,最终官至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其权力寻租迹线贯穿学界与政界双重领域,形成跨系统腐败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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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双规期间通报,彭国甫不仅存在经济腐败,更通过制造统计假账、虚报债务数据等方式系统性破坏地方治理秩序。其家族成员已被证实牵扯到核心利益链条,形成政商学多方渗透的腐败模式。2024年1月正式启动的司法程序,标志着该省基层治理腐败治理进入深水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