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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政商大亨王明星4·2案件确认认罪 教唆易华仁涉免费多哈行及司法阻碍

根据新加坡法庭文件显示,79岁酒店房地产大亨王明星已表现出认罪倾向,相关司法程序将在4月2日进行关键审理。该案件最初立案于2024年10月4日,包含两项基于刑事法典核心条款的指控。

  • 首项指控揭露,该当事人于2022年12月通过提供私人交通工具、豪华酒店住宿及商务舱机票等方式,向易华仁输送总值20848.03新元的不当利益。这种行为被认定违反刑法典第165条并构成第109节教唆条款。
  • 次项指控涉及系统性司法阻碍行为:2023年5月期间,通过要求支付5700新元回程机票费用,协助易华仁掩盖私人行程。相关证据表明,易华仁在获知贪污调查后立即采取补偿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项指控与易华仁个人承认的五项罪状中的两项内容存在法理解释层面的关联。根据现有法律框架,教唆者可能面临与主犯相同的法律后果。

案件审理进程显示,先前法院已通过审前会议完善证据呈现机制。涉案保释人王明星早前获准离境处理商业事务及医疗需求,当前以80万新元保释等候后续司法程序。

此前易华仁因同类行为共获刑12个月,其中包含妨碍司法公正罪名的4个月监禁。该犯人在完成4个月实际监禁后,基于良好行为记录及家庭支持,于2月7日起转入居家宵禁监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