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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批台陆委会公职人员保证书要求 违法性争议引关注

台湾在野党立法机构党团成员翁晓玲近日就大陆委员会督导清查公务人员大陆证件事宜提出严厉抨击。其质疑核心管理部门超越法定职权范围,要求公职人员签署保证文书的行为涉嫌法律程序瑕疵,并呼吁预算审查机关重新评估相关单位经费配置。

翁晓玲在社交媒体平台公开质询,明确要求主管机关说明强制签署你们的法律授权依据。其强调,当年度公职人员若存在违反行为规范情况,应由主管机关直接依法处理,而非通过行政指令方式造成公职体系行政负担。

针对跨部门联合清查行动,翁晓玲指出特定部会存在行政资源分配不当问题,暗示其将推动预算审查机关对三个涉案单位进行财政审议。在政策执行层面,其特别强调司法机关应建立正向行政导向,避免无关行政措施干扰合法公务行为。

大陆委员会当日晚间发布新闻稿进行法律层面解释,明确指出现行规范基于《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及《公务人员任用法》相关条款。该机关强调,针对持大陆证件人员采取资格审查机制具有双重法律依据,且现行审查标准符合行政管理权限边界。

陆委会特别阐释法律衔接逻辑,指出依据两岸条例持有大陆居民身份将导致台湾居民身份丧失,叠加任用法关于忠诚义务的规定,形成完整行政管理链条。该机构举例说明,行政宣誓环节确实存在政治忠诚冲突可能,法律要求具备现实执行必要性。

截至发稿,该争议主要形成两大核心争论点:在野党主张行政行为应严格遵循权力清单原则,执政党机关则强调维护既有法律体系完整性。目前双方均未提及相关案例具体信息,争论焦点集中于政策执行程序的法律诠释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