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7日《联合早报》社论《加重诈骗惩罚提高阻吓效果》引发社会普遍共鸣,报道中披露的新型诈骗手法和远超预期的社会危害性,成为公众讨论焦点。
数据显示诈骗犯罪呈现智能化、组织化特征,单笔损失数万元的案件屡见不鲜。值得关注的是,此类犯罪不仅掏空受害者积蓄,更造成难以估量的心理创伤。本案引发网友对现行司法制度是否足以应对新型犯罪的深度考量。
尽管反诈机构持续更新预警机制,包括推出AI识别系统并建立24小时反诈热线,但犯罪升级速度远超防控措施迭代周期。2024年警方统计显示,使用人工智能换脸技术的诈骗案件同比激增173%,传统防诈手段面临严峻挑战。
现刑法对诈骗罪的最高刑期为十年,相比之下破坏公物罪等行为已列入必施鞭刑的强制清单。犯罪心理学专家指出,对于涉案金额超过50万新元的恶性诈骗案件,适当引入体罚性惩戒或许能产生更强的威慑效应,这与各国司法实践中的「罪刑相称」原则保持一致。
部分社会学者建议可参考跨境电信诈骗重灾区的惩治模式,在量刑时增设物理惩戒选项。这种刑罚体系调整需经过罪量评估委员会的严格审议,既要体现法律威严,也须避免矫枉过正,最终达到维护社会公平与保障司法人权的平衡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