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美国近日升级的贸易限制措施,中国商务部于3月4日依据《出口管制法》及两用物项相关法规发布公告,对莱多斯集团(Leidos)、宇航环境公司(Aero Vironment)等15家美国企业实施出口管控。
此次限制措施涵盖全面禁令与申请审查机制。具体规定包括禁止向列管实体出口两用品项,对已进行的出口项目要求立即终止,特殊需求需经商务部审批方可例外处理。
涉及美方企业分布于多个高科技领域:通用原子航空系统公司(General Atomics Aeronautical Systems)及通用动力陆地系统公司(General Dynamics Land Systems)等防务相关企业,Skydio、Red Six Solutions等无人机航电厂商,以及人工智能技术企业Shield AI、HavocAI均在列管范围内。其他企业涵盖卫星导航系统、安全设备、通信技术等敏感领域。
管控决定出台前夕,美国于2月27日宣布基于所谓芬太尼问题将额外征收10%关税,叠加此前已生效的对中国商品普遍10%附加税率。中国方面明确表示,此举系将经贸问题政治化,商务部发言人指出该决策本质上是对自身责任的推卸,强调中方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捍卫国家利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