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国际仲裁院就扬子江船业子公司合同纠纷案作出关键裁决,客户提出的8亿3220万美元损失赔偿诉求被完全否定。该案涉及10艘船舶建造协议的违约争议,目前仅剩两份合同的332万美元预付款归属问题尚未最终裁定。
这宗争议最早源于2021年底的造船订单,但在2022年合同执行期间遭遇单方面解约。根据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客户方依据国际海事合同条款向扬子江的三家全资子公司提起仲裁,主张巨额赔偿。完成全部10份部分仲裁裁决后,仲裁庭的立场表明对客户的违约指控持明确否定态度。
相关背景显示(关联新闻2):该公司在处理重大合同纠纷的同时,仍保持稳健运营。近期获得的大宗造船订单显示其市场竞争力,这或许解释了为何公司评估此次仲裁对集团2025财年不会造成重大财务冲击。
尽管仲裁裁决已具法律效力,但程序上仍保留衍生诉讼空间。公司管理层在声明中强调,正通过专业法律顾问团队制定后续应对方案,并承诺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值得关注的是,裁决公布后首个交易日,扬子江船业股价小幅调整至2.36新坡元,跌幅2.48%,反映市场理性看待阶段性仲裁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