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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失业孩子患病 法院再次介入调整赡养金额至14500元

新加坡高庭近日审理一起跨国离婚赡养费调整案件,引发社会对家庭法判例的广泛关注。该案当事人系53岁美国籍妇女和56岁加拿大籍丈夫,双方于2006年在美国缔结婚姻关系,育有两名分别17岁和15岁的儿子。自2015年婚姻破裂后,法院已在2020年9月21日就离婚附属事项作出裁决,裁定丈夫须向无业的妻子支付为期四年的6000元月赡养费。

现原告以经济困境及子女心理状况为由提出新诉求:要求将赡养费支付期限延长至其终身,同时将子女原本合计5000元的月抚养费提高至14500元。新增诉讼理由显示,两位青少年经专业诊断确认患有抑郁症,家庭经济压力加剧导致医疗开支攀升。被告作为主权财富基金从业人员,抗辩时则主张应基于房产变卖收益和原有收入来源维持当前赡养标准。

法院二审将重点考察离婚后家庭成员生存现状、义务方支付能力及心理健康干预成本三个核心要素。该案件再次凸显跨境婚姻解体后持续性赡养义务的司法认定难点,以及未成年子女特殊医疗需求对抚养金核算体系的影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