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黄金投资公司金玉华(Genneva)爆发的金融欺诈案持续引发关注。前销售代理张金霞(58岁)因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公司回收投资者黄金质押融资后,擅自以票证遗失为由赎回公司资产,日前被法庭裁定欺诈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事件起因于金玉华早年间推出的高收益黄金回购计划。该公司自2008至2012年间,以「维护黄金纯度」为名从客户处回收超3500公斤黄金,但最终未返还约640公斤,对应市值达4500万新元。涉案黄金通过多个销售渠道被变相处理,仅在本地当铺就累计质押125公斤。
作案手法解析
根据司法文书披露,当时担任销售主管的张金霞在2012年8月与公司采购负责人朱志龙配合操作,以个人名义帮助典当黄金取得16.8万元现金。在得知其他销售员开始赎回质押黄金后,她明知当票由公司保管,仍向典当行谎称票证遗失,单次非法赎回三公斤金条。
法律争议焦点
辩方援引受害人身份抗辩,称被告发起赎回只为挽回佣金损失且未造成典当行利益受损,应从轻判决至八个月以下。但检方指出该行为实质侵害企业资产权属,证明其具备非法占有主观意图,尽管实施过程中产生7560元自损,仍需维持现行量刑标准。
值得关注的是,与张金霞同期涉案的销售人员陈巧玲曾采用同类手法完成黄金变现,携售金所得15.2万元转移支付至中国账户,最终因认罪态度良好获刑一年。该案反映出黄金投资领域票证管理漏洞及从业者合规意识缺失的深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