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亚历山大购物中心,一场由电动脚踏车停放引发的肢体冲突以法院判决尘埃落定。涉案74岁保安Sandhu D S被国家法院裁定两项罪名成立,处以2400元罚款;而与之对打的送餐员陈志强早前已认罪并完成一周监禁。
事发于2022年8月21日晚6时许,陈志强将电动脚踏车停放在商场比萨店门前人行道。女保安提醒其挪车后,被告萨杜手持车锁出现,双方在移动车辆过程中因言语冲突升级。据陈志强证词,争执中他脱口而出脏话,随后被萨杜左手钳制手臂,他则挥拳击中对方耳后部位。
在场其他人介入劝阻时,陈志强称自己遭萨杜熊抱限制行动。值得注意的是,保安人员随身携带的执法记录仪完整记录了事件过程。法官林芬蓉在裁决中指出,萨杜限制送餐员离开并非正当防卫,且警方已经在场情况下仍实施控制,其行为超出合理范围。
审理过程中,涉及推搡其他送餐员与路人的两项指控未获法庭支持。法官认为当时萨杜注意力完全集中于陈志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他对其他两人存在恶意行为。
作为案件关键证人,陈志强的证词获得法官认可。他因攻击行为认罪后已服完一周刑期。法庭资料显示,这起公共秩序事件中双方均未完全克制,最终都为不当行为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