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国会近日就议员使用方言进行议事的规范引发公众讨论。针对人力部长陈诗龙在3月7日国会辩论中引用粤语电影台词事件,国会通讯与联络部高级助理处长郑伟凌于3月17日作出正式回应,阐明现行语言政策的具体执行标准。
在答复《海峡时报》读者来信时,官方明确表示:国会议员在议事过程中偶有使用方言或非官方语言的情况,但仅限于简短引用或表达特定观点,且必须符合新加坡多元文化社会的语言生态。郑伟凌强调,完整的议会演讲仍需严格使用四种官方语言——英语、华语、马来语及淡米尔语,这一规定沿用至今未曾改变。
此次争议源于陈诗龙针对前进党议员梁文辉有关人力部数据透明度的质询,引用经典粤语台词进行回应。该举动既获得部分公众点赞,认为增添表达生动性;也引发担忧声音,担忧可能影响议会记录的规范性及跨族群传播效力。有读者明确主张,基于法律程序严谨性,应维持官方语言的主导地位。
官方特别指出,此类语言运用属于特例情形而非普遍规则。相关政策制定逻辑在于平衡文化包容性与议会工作的效率、准确性,确保所有国民都能无障碍获取政府运作信息。目前该议题引发的社会讨论,反映出公众对国家语言政策多重价值的深度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