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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13次住院缺席审讯保释金充公案 法院:医疗证明成立免罚

新加坡一名现年51岁的小学教师在审理性侵指控期间多次以健康为由缺席庭审,引发控方追讨5万新元保释金争议。高敬雄法官近日就此作出裁定,认定该被告因恐慌症等疾病入院属实,驳回控方充公保释金要求。

该案历时一年零八个月审理后,被告最终被判处14年零两个月监禁。法庭文件披露,其在保释期间频繁就医的情况成为关键争议点。检方指出,被告在审讯过程中累计13次未能出席,既未提供医疗证明又拒绝对缺勤进行解释,主张应没收至少50%保证金。

证据显示急诊记录属实

法官审查发现,被告在特定庭审日确实出现身体异常。例如某次开庭期间突发呕吐症状,现场医疗评估确认其符合紧急住院标准,经诊断属恐慌症急性发作。另有记录显示,该被告即便在庭审调整后仍努力配合程序,体现积极应诉态度。

对控方提出的单次午间急诊质疑,判决书特别提证:医疗机构出具的呼吸困难与胸痛评估记录,结合当日庭审时间调整审批情况,形成完整缺勤证据链。法院强调,无任何迹象表明被告存在诈病行为。

担保责任认定标准明确

面对检方对担保人的追责主张,法官认为妻子已履行基本监护义务。包括提醒服药、配合医疗手续及在缺勤期间同步医学证明等辅助措施。判决特别指出,既存疾病的突发性非家属可控事项,妻子不应为不可抗力因素担责。

此案确立重要判例:审讯延期需结合即时医疗记录、现场观察及后续治疗证据综合判断,法院有权根据实际康复过程评估缺勤合理性。最终因所有缺勤时段均有明确在院记录,被告法律责任免于双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