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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院裁决恒大高管资产披露令 夏海钧若不履约将失抗辩权

香港高等法院近日就中国恒大清盘案作出重大裁决。法院要求前恒大集团行政总裁夏海钧须于3月28日前完成资产披露程序,否则将被剥夺在该案中的抗辩资格。该指令针对此前资产冻结及信息披露申请引发的法律争议。

该案源于2023年初法院对中国恒大集团颁发的清盘令。清算团队向包括许家印、丁玉梅、前CFO潘大荣及关联企业在内的多方责任人,追讨折合逾80亿新元的股息与高管薪酬。法院同步批出包括资产处置禁令在内的多向强制措施,涉及约600亿港元资产冻结。

夏海钧此前提出的解除资产冻结与推迟信息披露申请已被法院驳回。本次裁判强调其未按原定2月21日期限提交资产清单,且在期限届满当日仍就豁免申请提出上诉。法院明确要求必须在本月28日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期审理中,丁玉梅要求私密审理及细化资产冻结范围的两项申请均遭拒绝。主审法官认定公开审理程序是保障清盘程序透明度的必要条件,明确指出席间存在程序拖延倾向,并强调司法程序的公众监督权。

目前所有涉案方的资产处置权限仍受法院严格管控。清盘程序持续推进背景下,恒大关联方的抗辩权行使条件与信息披露要求正面临司法机构的从严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