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中医师诊疗中非礼顾客被判监一年三鞭刑

31岁马来西亚籍被告陈洛强前日接受法庭审判,因其在100AM商场张玲中医诊所任职治疗师期间,实施不当性侵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附加鞭刑三下。

根据法庭揭露的案件细节,该男子被起诉三项非礼罪名,其中一项已当庭认罪,另外两项则在量刑阶段作为加重情节予以综合考虑。

据审理可知,2022年12月22日正午,一名女性赴该诊所进行常规全身理疗。原指定理疗师因故无法接诊,遂由陈洛强代为服务。该女子表示同意后,在独立隔间内按照标准程序完成裸身后,换上诊所提供的白色理疗短裤,以标准姿势伏卧在接受治疗的病床上。

操作流程显示,被告在初步按摩后,以专业名义指示顾客脱去短裤并短暂离场。约半小时后,当女子遵照指示去除遮挡,仅以毛巾覆身继续诊疗时,被告借按摩之机对其私密部位实施不当触碰,并存在胸部及臀部的继续侵犯行为。

检方指控显示,该治疗师滥用职业信任关系,在诊疗过程中系统性创造犯罪条件:通过服装指令限制受害人行动能力,利用专业身份消除受害者警惕心理。受害者自述在整件事发现场存在认知困惑与心理压迫。

主控官在量刑建议中强调,此类以职业便利为犯罪条件的性侵行为具有特殊危害性,不仅破坏专业服务的信任基础,更使受害者在特定情境下失去自主判断能力。最终法庭采纳检方诉求,作出与检方相同的量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