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联邦法院于3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时开庭,审理前首相纳吉涉及居家服刑的最终上诉案件。据马来西亚媒体报道,总检察署于今年2月4日提交上诉申请通知书,此次联邦法院的判决将成为此案的最终定论,对纳吉能否实现居家服刑至关重要。
纳吉因挪用一马公司旗下子公司SRC国际公司资金的罪名,于2022年8月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并被处以超过2亿令吉的罚款,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服刑期间,他曾向前国家元首彭亨苏丹阿都拉申请全面特赦,最终获准将刑期减半至六年。
2024年4月,纳吉向法庭提出司法审核申请,希望依据苏丹阿都拉签署的一项附加谕令,以居家服刑的方式完成剩余刑期。然而,该谕令的真实性引发争议。吉隆坡高庭于同年7月驳回了他的申请,纳吉随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今年1月6日,上诉庭在审理此案时,纳吉的律师团队提交了一封来自彭亨王宫的信函,确认苏丹阿都拉曾批准纳吉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存在。上诉庭因此支持纳吉的司法检讨申请,并将案件发回吉隆坡高庭重审。随后,总检察署向联邦法院提起上诉。
值得注意的是,马来西亚现行法律中并无居家服刑的相关规定。仅凭附加谕令是否足以允许纳吉以这种方式服刑,是否涉及宪政问题以及特赦程序的合法性,仍有待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