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媒体《明报》和《星岛日报》报道,涉及2019年7月21日元朗港铁站暴动事件的林卓廷等七人早前被判暴动罪成立,近日全部提出上诉,案件目前尚未确定聆讯日期。
今年2月27日,法庭对林卓廷等七人作出判决,林卓廷被判处37个月监禁,而另外六人则获刑25至31个月不等。值得注意的是,此案最后一名被告陈永晞也已对判决表示不服,加入了上诉行列。至此,本案中被判罪成的七名“非白衣人”被告均已提出上诉。
回顾2019年7月21日晚,元朗港铁站发生了震惊社会的白衣人无差别袭击事件。主审法官陈广池在今年2月宣判时指出,当晚在元朗站内发生了两起暴动,分别由“白衣人”和“非白衣人”引发。他强调,判决必须考虑到2019年香港的政治大环境,当时暴力事件频发,判刑既不能过于宽松,也不能毫无依据地加重处罚。
陈广池还表示,这起事件无法脱离当时的政治背景单独审视。在那种对峙氛围下,若以自卫或保护他人的理由将武力行为合法化,实际上等于鼓励暴力冲突。
此外,在此案之前,另一批涉及“721”事件的“白衣人”被告中,有12人被判暴动罪成立,刑期从三年半到七年不等,而其中一人则被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