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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前副市长黄化锋受贿超3300万判刑11年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马鞍山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化锋受贿案的一审判决结果。法院于5月8日对黄化锋作出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以罚金280万元人民币,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据指控,黄化锋在2002年至2024年期间,利用其在多个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及股权投资、职务提升、项目承接及合同签订等多个领域。他曾先后担任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党委书记、董事长,铜陵市副市长、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以及马鞍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等要职。通过自身职权或借助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他单独或与他人共同非法收受财物,总额超过3378万元,其中约507万元属于未遂。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59岁的黄化锋长期在安徽铜陵市属企业工作,历任铜化集团公司多个重要职务,包括团委副书记、市场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及董事长等。2013年,他开始担任铜陵市副市长,并在2020年4月晋升为铜陵市委常委兼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21年4月,黄化锋调任马鞍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负责多个领域的行政事务,包括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财政、金融、招商引资及应急管理等。

此外,黄化锋因其个人实名认证微博的活跃而广受关注。据了解,他于2009年11月开通微博,并持续更新超过十年,内容涵盖工作考察、学习心得及个人生活点滴,如运动和健身等。2024年2月9日,他还在微博上发布新年祝福,祝网友“龙年吉祥、阖家幸福”。然而,仅三周后的3月1日,安徽纪检监察部门便宣布对其立案调查。随即,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免去其副市长职务。8月,纪委进一步公布,黄化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调查中还发现,黄化锋存在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旅游安排、不如实说明问题以及不当履职导致国有资金重大损失等问题。他被指生活奢靡、贪图享乐,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从而非法收受巨额财物。